2018「臺灣美術新貌獎」徵件

2018「臺灣美術新貌獎」徵件簡章

宗旨:呈現臺灣當代美術新風貌,鼓勵藝術之原創精神,獎掖獨特、前衛及創新風格之創作。

參賽送件日期:107年4月10日至4月24日

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從事美術創作者皆可參賽。

參賽作品規範: 送審乙件作品參賽,不限媒材、類別,須為2015年1月1日以後創作完成之單件或系列作品。

參賽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尺寸不限,但獲入選後平面作品展出空間最大範疇為高280㎝x寬800cm;立體、裝置性、新媒體(含裝置)作品整體空間最大範疇為800㎝x800cm,總重量在1000公斤以內。

(二)展場入口高280㎝x寬250cm,參展作品應以方便搬運為原則。

(三)作品如有聲光影音效果者,需考量展示環境之質量空間範圍。

(四)作品裝置不得破壞展覽空間硬體結構,並能配合展示空間為原則。 報名參賽 一、初審送件 107年4月10日(星期二)至4月24日(星期二),掛號郵寄報名光碟(含報名表件及作品)至港區藝術中心(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18臺灣美術新貌獎徵件比賽初審」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