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TSOC軟體創意達人 暑期成長營

壹、目的:

一、提供全國大專院校具發展潛力與各項軟體競賽獲獎優質大專生接觸真實軟體開發情境的機會,藉此增進軟體設計能力快速成長,幫助開放軟體專案帶來新的開發者與貢獻者。

二、邀請產業專家和大專院校相關領域教師組成軟體專業導師輔導委員會,合力輔導優質大專生開發專案,藉由教師之專業理論及產業專家經驗使學生快速完成優質開放軟體專案。

三、對於參與軟體創作達人暑期成長營表現傑出的優質大專生,推薦參與全球性開放軟體開發計劃,促成國內優質大專生直接與全球優秀企業接軌,進而向全球優質軟體企業與人才學習。

貳、運作流程:

2016軟體創作達人暑期成長營(Taiwan Summer of Code,TSoC2016),運作流程重點說明如下。

一、有興趣參與之產業機構或開放社群,向軟體創作達人暑期成長營提出開放軟體專案題目。

二、專案名單出爐後,欲參與的優質大專生開發團隊選取有興趣之開放軟體專案,向軟體創作達人暑期成長營提出參與專案開發計畫書。

三、軟體創作達人暑期成長營邀請大專院校教師和產業專家組成軟體專業導師輔導委員會,輔導委員會將依開發團隊參與開發計畫書評估審查參與團隊學生之程式設計能力、專案經驗與已具備的知識,挑選適合開發團隊參與開放軟體專案計畫。

四、入選的開發團隊在正式開始撰寫程式前,需要先與專案輔導導師(專案主持人)連繫,閱讀相關文件並且學習基本的專案知識,然後開始動手撰寫程式。接著會由輔導導師對學生進行一次期中的成果評估;然後在程式開發完成後,進行專案成果的最終評估,如果順利通過了這兩次評估的成果檢測,開發團隊就能夠提交完整的程式碼,完成整個軟體創作達人暑期成長營活動計畫的程序。

五、本活動為了推廣軟體創作社群服務平台(http://of.itsa.org.tw/),鼓勵參賽團隊使用此平台作為網路專案管理工具,通過初選的參與團隊,需先至軟體創作社群服務平台開啟專案網址,並釋出專案開發完成的程式碼到軟體創作社群服務平台。

參、報名資格:

一、曾經參加國內外各項開放軟體相關競賽獲獎或參與開放軟體專案開發經驗之大專生與碩博士學生(須提供證明)。

二、全國大專院校有興趣參與開放軟體開發之大專生與碩博士學生。

三、符合前兩項資格且於活動期間須為在校生或本年度(105學年度)畢業生。

四、為了鼓勵優秀高中職學生參與專案開發, 符合前三項資格的開發團隊,允許每一團隊有一或二位高中職在學學生成為見習成員。(附註:高中職見習成員不得分享獎金,但主辦單位會依據參與開發之完程度頒予參與證明。)

肆、報名方式:

一、每一團隊以1至4人組隊參與開放軟體專案計畫開發,可跨校跨系組隊。每一團隊應推派1位成員擔任組長,並統籌相關專案計畫開發事宜。另外,須有1位學校指導老師。

二、主辦單位公告擬開發之專案題目於活動網站,參與團隊登入活動網站,報名填寫團隊資料。挑選有能力開發的專案題目,上傳繳交參與開放軟體專案開發計畫書,計畫書內容須包含如下要點:

(一) 團隊資訊:郵件信箱、熟悉程式語言及作業系統。

(二) 開發能力:過去開發大型程式或開放軟體經驗說明。

(三) 專案主題:主題及實用功能描述。

(四) 系統架構:使用平台、技術與系統架構設計。

(五) 計畫管理:專案時程規劃。

(六) 軟體清單:專案開發所需相關軟體元件清單及專案成果預定授權條款。

(七) 說明專案開發成果所得智慧財產權利應有部份的分配方式,簡述是否依著作權法第40條之規定,由開發團隊成員均等共有,或是羅列應有部份之比例分配表,另行說明之。

伍、注意事項:

一、參與團隊一經報名就不可中途更換隊員及指導教授。

二、建議參賽團隊撰寫計畫書前,可先與該專案題目之出題廠商諮詢溝通。

三、主辦單位鼓勵既存開放軟體元件做為專案開發基礎,但參與團隊開發過程應確由團 隊成員自行創作,不得有違法抄襲或委託非團隊成員代勞情事,與涉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若違反相關規定,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又若經檢舉、告發或查證屬實,將取消其活動資格,並追回所得獎助金,同時函知相關主管單位予以處分。

四、參與團隊如違反本活動辦法之相關規定,將取消其參與資格,並追回所得獎助金。

五、參與團隊開發專案作品皆需宣告為開放原始碼促進會(Open Source Initiative)所訂定的授權模式。

六、參與團隊專案作品開發完成後的智慧財產權屬於實際的參與開發團隊,然參與輔導導師(專案主持人)於專案成果同享姓名標識的地位(Attribution),可參考智慧財產權相關資訊

七、參與團隊對於開發專案作品及企畫書內容,同意無償、不限時間、次數,授權主辦單位或主辦單位所指定之第三人,作為教育部資訊軟體人才培育推動中心相關計畫推廣等非營利使用,並依其需要進行改作、重製、散布、發行或公開展示等等。參與團隊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第三人行使智慧財產人格權(包括專利及著作人格權)。 八、本辦法若有修改處,主辦單位將隨時修改並公告於網站,不個別通知。

陸、專案評選審查方式:

一、評選委員:邀請軟體專業導師輔導委員擔任評選委員會,負責評選審查作業。

二、期初審查評分標準:專案經驗與開放軟體相關競賽獲獎紀錄40%、企畫書內容50%、其他申請資料10%。

三、期中成果評估評分標準:系統完成度50%、期中報告與技術文件20%、專案開發討論紀錄30%。

四、期末成果評估評分標準:系統完成度70%、期末報告與技術文件10%、專案開發討論紀錄20%。

五、技術文件應詳細說明所需相關軟體元件與系統軟硬體操作方式。

六、本活動為了推廣軟體創作社群服務平台(http://of.itsa.org.tw/)參與團隊須使用此平台作為網路專案管理工具,進行全歷程專案開發討論紀錄。

柒、專案輔導和評估方式:

一、輔導委員會:邀請大專院校教師和產業專家組成軟體專業導師輔導委員會。

二、期初審查(初選):輔導委員將依參與團隊繳交之開放軟體專案開發計畫書,評估審查參與學生之程式設計能力、專案經驗與已具備的知識,挑選適合人選參與開放軟體專案開發計畫。

三、期中成果評估:通過初選的團隊開始進行第一階段專案開發,經過四至六週的開發,輔導委員將依參與團隊的開發進度,進行期中的階段成果評估。

四、期末成果評估:通過期中階段成果評估的團隊開始進行第二階段專案開發,經過最後四至六週的開發,完成專案,輔導委員進行專案成果的最終評估,如果順利通過期末成果評估的成果檢測,參與的團隊將提交完整的程式碼與技術文件,並釋出到軟體創作社群服務平台,完成整個開放軟體專案開發計畫。

捌、專案開發獎金:

一、通過初選:預計25隊。執行第一階段(期初至期中)開發的團隊,須繳交期中報告、三次諮詢討論紀錄(須全體隊員簽章),以及開發作品切結書,每隊可獲得開發助學金8,000元。

二、通過期中評估:預計18隊。執行第二階段(期中至期末)開發的團隊,須繳交期末報告、三次諮詢討論紀錄(須全體隊員簽章),以及開發作品軟體清單,每隊可獲得開發助學金10,000元。

三、期末線上審查:預計15隊進入期末展示發表會。

四、期末展示發表會:分成特優、優等與佳作三組。特優組預計錄取1隊,每隊可獲得 開發助學金80,000元;優等組預計錄取3隊,每隊可獲得開發助學金40,000元;佳作組預計錄取5隊,每隊可獲得開發助學金10,000元。

五、每階段之通過團隊數,依各團隊數與作品優良情形議定,必要時可從缺、調整或增 加,但以不超過獎金總額為限。

備註:「高中職見習成員不得分享獎金,但主辦單位會依據參與開發之完程度頒予參與證明。」

玖、活動時程:

一、活動辦理時程規劃從105年4月至106年3月。

二、宣傳及產業聯繫:105年2-3月。

三、開放軟體專案題目登記:105年2月至3月下旬。

四、開放軟體專案題目公佈:105年3月下旬。

五、學生提出專案計畫:105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

六、入選學生專案計畫公佈:105年5月中旬。

七、入選專案第一階段開發:105年5月中旬至7月上旬。

八、期中成果評估:105年7月中旬。

九、第二階段專案開發:105年7月中旬至8月下旬。

十、線上期末審查:105年8月下旬。

十一、期末成果評估展示:105年9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