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臺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

  • 活動目的:鼓勵國際間學生創意設計交流,發掘新生代創意設計人才。
  • 競賽主題:OPEN

開放思維 開放是平等互惠的態度。

開放觀念 開放是分享共榮的美事。

開放視野 開放心胸得以包容萬物。

開放界限 開放思維得以觀照世界。

開放系統 開放視野得以迎向未來。

當你把手指緊緊的握住,你會發現手掌中甚麼都沒有!當你願意把手張開,你就可以感受到微微的風吹、暖

暖的陽光、細細的雪花或是偶爾會飄來一片落葉停留在你的手上。

  • 參賽資格:限定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校學生(以網路截止報名時間為準,須為西元1986年5月29日之

後出生,年齡30歲以內。女性申請人於申請年限之前曾有生育事實者,每胎得延長年限兩年)

※ 應屆畢業生(2016年6月畢業)及新生(2016年9月入學)皆可報名參加。

  • 徵件需求:能表達競賽主題「OPEN」之創意設計。
  • 參賽類別:產品設計、視覺設計、數位動畫、廠商指定,共四類。
  • 報名費用:免繳報名費。
  • 參賽時間表:
線上報名及參賽作品送件截止 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7月25日,臺北時間24:00(GMT+08:00)
初選 2016年9月中旬
入圍名單公告並通知第二階段交件 2016年9月中旬
入圍者第二階段繳件截止日 相關訊息將與入圍名單一併公告
決選 2016年10月中旬
頒獎典禮暨獲獎作品展覽 2016年11月下旬
  • 報名程序
A. 請至官方網站http://www.tisdc.org線上註冊
B. 以個人帳號登入,逐一登錄您的作品,並取得每一件作品之作品序號
C.上傳作品
產品設計類
請依官網範例製作作品說明海報電子檔並依序號上傳

*每件作品最多上傳3張說明海報,每個檔案1MB以內,檔案格式:A3、300dpi、JPG檔

視覺設計類
請依官網範例製作作品海報電子檔並依序號上傳

*作品可單一或系列稿呈現,系列作品最多3張,每個檔案1MB以內,檔案格式:A3、300dpi、JPG檔

數位動畫類
請依規定上傳30-60秒作品精華片段及10分鐘正片

*精華片段:100MB以內,MOV檔,10分鐘內的正片:800MB以內,MOV檔,以及作品宣傳海報一張:A3、300dpi、1MB以內,JPG檔

廠商指定類

請至官網詳閱廠商:「看見台灣基金會」設計需求,製作作品說明海報電子檔並依序號上傳

*每件作品最多上傳4張說明海報,每個檔案1MB以內,檔案格式: A3、300dpi、JPG檔

D. 報名完成

報名截止日前,參賽者可利用個人帳號密碼登入,進行新增作品上傳、修改作品資料、修改個人資料等動作。

*請注意:

  1. 為保障參賽者權益,報名時請填入經常使用的E-mail信箱,執行單位將會以此信箱傳送比賽重要訊息,包含入圍與得獎通知。
  2. 主辦單位將寄發年度專刊與證書給所有得獎及入圍者,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之收件地址。
  3. 報名截止後,將無法再修改作品名稱及參賽者姓名,請妥為填寫。
  4. 為保障所有參賽者的權利與義務、保護智慧財產權並使競賽順利推動,亦請務必妥善填寫「參賽聲明同意書及著作授權同意書」。
  • 決選送件
A. 下載「參賽聲明同意書及著作授權同意書」
B. 上傳決選參賽文件

1.「學生身分證明文件」掃描檔(所有創作者皆需具備證明文件)

2.「出生年月日證明文件」掃描檔(所有創作者皆需具備證明文件)

3. 填妥並簽名的「參賽聲明同意書及著作授權同意書」掃描檔(每件作品務必填寫一份。若為小組報名,由一人代表填寫即可。)

a. 產品設計類入圍者請繳交以下項目:

1. 作品輸出:請輸出實體說明海報,每張A1大小(59.4X84.1 cm),每件作品至多3張,不需裱裝於襯卡或裱板上。海報內容說明文字必須以英文為主。

2. 作品電子檔上傳:包括作品說明海報與產品照數位檔案(JPG檔,300dpi,印刷品質,CMYK模式)、所有設計者之清晰半身照片(2MB以上,JPG檔,300dpi)

b. 視覺設計類入圍者請繳交以下項目:

1. 作品輸出:A1大小(59.4X84.1 cm)。每件作品至多3張,不需裱裝於襯卡或裱板上。

2. 作品電子檔上傳:包含原寸作品檔案(JPG檔,300dpi,印刷品質,CMYK模式)、所有設計者之清晰半身照片(2MB以上,JPG檔,300dpi)

c. 數位動畫類入圍者請繳交以下項目:

作品電子檔上傳:包括作品正片(10分鐘以內,800MB以內,MOV檔)、作品宣傳圖5張以內(JPG檔,300dpi)、所有設計者之清晰半身照片(2MB以上,JPG檔,300dpi)

d. 廠商指定類入圍者請繳交以下項目:

1. 作品輸出:請輸出實體說明海報,每張A1大小(59.4X84.1 cm),每件作品至多4張,不需裱貼於襯卡或裱板上。海報內容說明文字必須以英文為主。

2. 作品電子檔上傳:包括作品說明海報檔案(JPG檔,300dpi,印刷品質,CMYK模式)、所有設計者之清晰半身照片(2MB以上,JPG檔,300dpi)

作品寄送地址:2016 臺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執行小組

亞洲大學視覺傳達設計學系計畫辦公室收

41354 臺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作品上傳網址:www.tisdc.org

*請注意:作品請妥善包裝後寄出,運送過程中若對作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觀感,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評選作業:

初選: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電子檔為依據,由評選委員會選出晉級決選的作品。

決選:產品設計類、視覺設計類及廠商指定類均以入圍者自行輸出之說明海報進行評選;數位動畫類以作品數位檔案進行評選。

  • 評審標準:

以創意出發,力求突破,切合主題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設計。執行單位將邀請國內外不同領域專家組成初、決選評審團進行評選。

  • 產品設計類:創意50%,切題性30%,圖面表達20%
  • 視覺設計類:創意50%,切題性30%,構圖與美感20%
  • 數位動畫類:創意50%,美感30%,切題性20%
  • 廠商指定類:創意50%,量產可行性50%

注意事項

關於參賽作品: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隊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同一件作品不得跨類別重複投遞。

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

所有概念、文字、圖案、表格、照片、影片、語音、音樂、動畫等各種內容及所使用之程式無仿冒、抄襲或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著作權之情事。

關於參賽者:

同意接受並遵守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規範之行為,經查證屬實,活動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尊重本獎評審小組之決議。

報名參賽時,同一作品已發表、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應於參賽聲明同意書註明,並主動告知教育部及本賽執行單位,作為政府頒發獎金之參考依據。

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程序之情事。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前三名及廠商指定類得獎者請親至頒獎典禮受獎,需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旅費及來臺簽證相關手續費用。

關於得獎者:

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及展示之用。

在公告得獎三年內,得獎者與其得獎作品應配合由教育部所舉辦之相關展示與宣導活動,並保留作品原始檔案及資料,供教育部備查。

得獎獎金應依規定課稅。

得獎作品應同意無償、非專屬性授權教育部及本賽執行單位,使用參賽獲選作品圖片與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製作成視聽著作(影片)與數位形式檔案,提供教學、研究與公共服務用途之公開上映、公開播送與網路線上閱覽。若因教學研究之需求,教育部得重製該作品。本件授權不影響著作人對原著作之著作權及衍生著作權,並得為其他之專屬授權。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不得損害本獎之形象或精神。

廠商指定類首獎及優勝得獎作品廠商有權使用、生產、製造與出版相關事宜。

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參賽者及其作品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盃、獎狀及獎金:

未符合參賽資格。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經查證、審議,裁決應取消獲獎資格者。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害本獎之形象或精神者。

得獎者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或評審程序,經初選評審小組審議後認情節嚴重者。

※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變動之權利,本活動未竟事宜,依教育部函示規定及網站公布為準。有關爭議,經活動評審小組審議後,報教育部決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