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赴菲律賓非政府組織實習

1、 目的:

(1) 為使國內原住民族瞭解並學習國際原住民族相關組織之運作模式,加

強我原住民族熟悉目前國際原住民族關切議題,以促使國內原住民族

事務永續發展。

(2) 落實執行我與菲律賓簽署之合作瞭解備忘錄,促進雙方原住民合作。

2、 主辦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

3、 協辦單位:國立政治大學

4、 實習內容:

(1) 時間:預計於本(105)年7月中下旬辦理,辦理期程預計2週 (14天)

(2) 地點:菲律賓

(3) 名額:5 名

1. 領隊學者1名。

2. 學員4名 (其中3名以參加過我原住民族國際事務人才培訓並取得

(4) 課程內容:

1. 拜訪菲律賓原住民事務機構。

2. 拜訪菲律賓伊富高省在地原住民族組織。

3. 原住民族傳統知識與生物多樣性主題課程訓練。

4. 全球氣候變遷暨原住民災害管理主題課程訓練。

(5) 行程內容 (如附件1)

5、 申請資格條件:

(1) 須具原住民身分。

(2) 須具英語溝通能力。

(3) 現任原住民族相關非政府組織幹部或成員優先。

6、 申請程序及文件:

(1) 申請人應於本(105)年5月13日下午5時前檢具下列文件各一份:

1. 申請表(如附件2)。

2. 參加「105年度赴菲律賓非政府組織實習計畫書」(如附件3)。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足茲證明原住民身分之文件。

4. 其他證明文件 (如:現任非政府組織之文件、英語能力證明文件

(2) 申請文件請郵寄或親送至本會綜合規劃處國際事務科(地址:新北市新

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6樓),郵寄者以收件截止日郵戳為憑。

結業證書者優先)。

等)

(3) 送件請備齊上述相關文件,文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7、 審查程序:

(1) 初審:由本會進行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通知參加口試。

(2) 複審:由本會組成甄選委員會,就通過初審者,進行實習計畫書內容

審查,並進行口試。

(3) 公告錄取名單:就複審結果,正取4名,備取6名。

8、 實習費用:本會全額負擔本計畫實習費用。

9、 學員義務:參加實習人員應於返國後1個月內,繳交學習成果報告書(如附

件4),審查通過後,須配合本會辦理成果分享會,交通費由本會負擔。

10、 注意事項:

(1) 參加實習人員在國外不得有損害國家聲譽之言行,亦不得從事與出國

實習計畫內容不符之行為。

(2) 參加實習人員應配合出席本會舉辦之行前講習活動、記者會、實習成

果發表會或其他相關會議。

(3) 參加實習人員應配合本實習計畫規劃內容,參與相關行前讀書會或繳

交相關心得報告。

(4) 參加實習人員應就本案所生相關文件及成果報告等資料,無償授權本

會為業務推動之任何利用。

(5) 參加實習人員未遵守上述規定者,本會得視情節輕重通知償還全部或

部分經費;該員於接獲通知於1個月仍不償還者,本會將依法追回。

11、 本計畫未規定事項,依本會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