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產品包裝設計

主題設定:茶葉產品包裝設計

方向說明:
申請單位應參酌「新北市茶產區」,提出具新北市人文歷史地理發展元素及茶產業文化特色之茶葉產品包裝主視覺設計稿;經本局審查後,獲補助之受補助單位,應就「設計品項及公版規格」提出系列平面設計,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補助計畫,繳交系列產品樣品(數位樣)1份及授權設計圖檔(本局未來將授權予茶農及業者合理使用於商品包裝上)。

 
申請資格:
(一)個人:凡年滿20歲,中華民國國籍,具行為能力之個人或多個個人組成之師生團隊團體,得報名提案。
1、一般個人:須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學生個人: 105學年度具在學學籍之大專院校學生,須提供身分證正及有效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多個個人組成之師生團隊團體:
(1)105學年度具在學學籍之大專院校學生,得以2人以上師生團體組隊(指導老師至多1名、學生至多4名)聯名報名提案,並須提供所有師生成員之身分證及有效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作為佐證。
(2)可跨系、跨院組隊,惟同一團隊之成員以同校為原則,學生成員每人限參加1隊。
(3)每一團隊應指定其中1名學生成員作為團隊之代表人,全權處理申請補助計畫相關事宜,並經代表人就讀學系同意後提案申請,須提供申請團隊代表人就讀學系同意書。
(4)每一團隊須有1名於同校任教之專任教師擔任指導老師(指導老師不限指導隊伍數),指導補助計畫之執行。
(5)團隊成員與指導老師之變更需經代表人就讀學系同意後,報本局核備。

 
(二)團體:依相關法令合法登記或立案之商號、公司、非營利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得報名提案。
1、商號、公司:
須提供廠商登記或立案之證明影本、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僱用員工參加勞工保險等相關證明文件 。
2、非營利法人或非法人團體:
須提供法人或團體之立案證明影本、僱用員工參加勞工保險等相關證明文件。
收件期間:10531日至105731日止。
計畫執行期間: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051130日止。
補助額度:最高20萬元,本次至多補助5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