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部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單位/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原始網頁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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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領證前,請先確認下列事項
1.完成線上離校手續:112年1月3日至112年2月3日。
應屆畢業生請上網查詢各項「未完成」之離校關卡,並於2月3日前完成畢業生流向問卷、歸還圖書、器材等各項離校事宜。
(路徑:http://www.shu.edu.tw/→在校生→資訊服務→學生教務系統→輸入學號及選課密碼(按確認)→學籍作業→SB0107–離校手續資訊查詢)
2.確認符合各學系畢業資格:成績公告日-112年1月13日。
二、本學期領證方式採「到校領取」或「郵寄」兩種方式。
1.到校領證時間:112年2月10日。
(1)當日本人請攜帶學生證及印章(學生證遺失請攜帶身分證)。
(2)非本人親領者,請依照下列「代領畢業證書事宜」說明辦理。
2.郵寄:請備妥以下文件送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1)代寄委託切結書。
(2)B4信封1個(請填妥回寄地址及自貼110元郵票;如寄至境外,請自行計算國際郵資費用),自112年2月10日起陸續寄發。
【重要提醒:學位證書為重要文件,僅發放1次正本。而郵寄有其潛藏風險及可能衍生的問題(如文件延遲送達及遺失毀損)。如遺失毀損,日後僅能補發畢業證明書,請審慎考慮。】
三、代領畢業證書事宜
1.若委託他人領取者,請填妥代領學位證書委託書後交給受委託者。
2.受委託者請檢附:
(1)委託書及委託人身分證件、學生證及印章。
(2)受委託人之身分證件及印章。
(3)委託人未辦妥離校手續者,應請受託人代為辦妥離校手續,方可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