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7級畢業創作第二階段複審
依據畢業創作施行規定https://reurl.cc/D9vl15
八、複審規定:
為鼓勵第二階段審查不通過同學於結果公佈後仍能全心全力投入修改與加強,讓作品在校內、校外展時更臻完善,於結果公佈後可提出複審申請。
- 申請複審者一律不得拆組,亦不得創作新作品。
- 【複審申請書】與【複審切結書】需經指導老師與全體組員簽名後,於公告時限內繳交至系辦。
- 複審作品須於展演前完成,委員由本系專任教師組成,將在展出期間進行審查。
- 複審總平均分數高於 70 分者,得以申請本課程暑修,同學需自推召集人,並依本校暑期開班授課實施辦法辦理相關申請作業。
如同學欲申請複審,請於111年4月27日(三)中午12:00前,至 https://forms.gle/ByxcBs62nVA1CmTt6 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