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赴菲律賓非政府組織實習
1、 目的:
(1) 為使國內原住民族瞭解並學習國際原住民族相關組織之運作模式,加
強我原住民族熟悉目前國際原住民族關切議題,以促使國內原住民族
事務永續發展。
(2) 落實執行我與菲律賓簽署之合作瞭解備忘錄,促進雙方原住民合作。
2、 主辦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
3、 協辦單位:國立政治大學
4、 實習內容:
(1) 時間:預計於本(105)年7月中下旬辦理,辦理期程預計2週 (14天)
(2) 地點:菲律賓
(3) 名額:5 名
1. 領隊學者1名。
2. 學員4名 (其中3名以參加過我原住民族國際事務人才培訓並取得
(4) 課程內容:
1. 拜訪菲律賓原住民事務機構。
2. 拜訪菲律賓伊富高省在地原住民族組織。
3. 原住民族傳統知識與生物多樣性主題課程訓練。
4. 全球氣候變遷暨原住民災害管理主題課程訓練。
(5) 行程內容 (如附件1)
5、 申請資格條件:
(1) 須具原住民身分。
(2) 須具英語溝通能力。
(3) 現任原住民族相關非政府組織幹部或成員優先。
6、 申請程序及文件:
(1) 申請人應於本(105)年5月13日下午5時前檢具下列文件各一份:
1. 申請表(如附件2)。
2. 參加「105年度赴菲律賓非政府組織實習計畫書」(如附件3)。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足茲證明原住民身分之文件。
4. 其他證明文件 (如:現任非政府組織之文件、英語能力證明文件
(2) 申請文件請郵寄或親送至本會綜合規劃處國際事務科(地址:新北市新
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6樓),郵寄者以收件截止日郵戳為憑。
結業證書者優先)。
等)
(3) 送件請備齊上述相關文件,文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7、 審查程序:
(1) 初審:由本會進行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通知參加口試。
(2) 複審:由本會組成甄選委員會,就通過初審者,進行實習計畫書內容
審查,並進行口試。
(3) 公告錄取名單:就複審結果,正取4名,備取6名。
8、 實習費用:本會全額負擔本計畫實習費用。
9、 學員義務:參加實習人員應於返國後1個月內,繳交學習成果報告書(如附
件4),審查通過後,須配合本會辦理成果分享會,交通費由本會負擔。
10、 注意事項:
(1) 參加實習人員在國外不得有損害國家聲譽之言行,亦不得從事與出國
實習計畫內容不符之行為。
(2) 參加實習人員應配合出席本會舉辦之行前講習活動、記者會、實習成
果發表會或其他相關會議。
(3) 參加實習人員應配合本實習計畫規劃內容,參與相關行前讀書會或繳
交相關心得報告。
(4) 參加實習人員應就本案所生相關文件及成果報告等資料,無償授權本
會為業務推動之任何利用。
(5) 參加實習人員未遵守上述規定者,本會得視情節輕重通知償還全部或
部分經費;該員於接獲通知於1個月仍不償還者,本會將依法追回。
11、 本計畫未規定事項,依本會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