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OLINK TAIWAN 創意影片徵選
由於上網設備的轉變,使得無線網路重要性逐漸提升,遍布於生活環境中。TOTOLINK透過無線網路替您帶來更便利的網路生活,希望您藉由影片與大家分享「TOTOLINK無線生活、無限精彩」。徵求發揮創意,搭配主辦單位贈送的TOTOLINK無線系列產品,拍下「TOTOLINK無線生活、無限精彩」的影片!貳、主辦單位:
台灣吉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參、活動主題:
影片需搭配主辦單位贈送之TOTOLINK無線系列產品,拍下「TOTOLINK無線生活、無限精彩」的創意影片!
肆、獎勵辦法:
成功報名並上傳影片之參賽者,即可免費獲得TOTOLINK無線產品一台。
經評選獲得最佳影片及最佳人氣(各一名),可獲得8000元郵政禮券。
1. 参加獎(完成報名與上傳影片者皆可獲得):TOTOLINK無線產品一台
2. 最佳影片(一名) :郵政禮券8,000元
3. 最佳人氣(一名) :郵政禮券8,000元
伍、活動說明:
1. 個人或團體皆可報名參加,創意影片數量不限。
2. 參賽者需於4/30報名截止日前,至活動頁面下方填寫線上報名表。主辦單位將派專人與您聯繫,並免費寄出TOTOLINK無線系列產品供您拍攝影片,同時附上回郵信封與其他報名文件。
3. 於5/15收件截止日前,將創意影片上傳至YouTube影音平台,並填妥報名文件後,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逕送至新北市中和區板南路498號4樓,「TOTOLINK無線生活、無限精彩」創意影片徵選活動小組收。
4. 影片上傳日起算至5/30 17:00止為集氣時間,請把握時間,儘早上傳影片,並將影片連結分享給您的親朋好友衝高人氣!YouTube觀賞次數最高者,可獲得8000元的郵政禮券,若該影片又經評選為最佳影片,則可再獲得8000元的郵政禮券。
5. 若完成線上報名且收到TOTOLINK產品,但未於活動期限內提供影片與報名文件者,視為同意購買TOTOLINK產品,主辦單位將與您聯繫說明購買細節。
陸、影片規範:
1. 創意影片上傳YouTube平台之名稱格式「TOTOLINK無線生活、無限精彩+影片名稱」,例如:「TOTOLINK無線生活、無限精彩_網路假文青」。
2. 影片長度限長5分鐘內(不包含片頭尾)。
3. 影片類型與拍攝器材不限,如:動畫、非動畫、照片影片(圖片連續播放呈現之影片)…等皆可。
柒、活動時程:
1. 線上報名截止日:4/30
2. 收件截止日:5/15
3. 集氣時間:影片上傳即日起至5/30 17:00止
4. 得獎名單公佈: 6/1
5. 得獎通知: 6/2~6/3
捌、評選標準:
1. 最佳影片:內容創意:40%,主題呈現:20%,整體感:20%
2. 最佳人氣:YouTube觀賞次數:100%
玖、聯絡方式
1. 「TOTOLINK無線生活、無限精彩」創意影片徵選活動小組 聯絡人:黃小姐
2.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板南路498號4樓
3. 電話:02-2223-3181
4. E-mail:eyesome.claire@gmail.com
5. 活動網站:http://www.totolink.tw/
6.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 10:00-18:00
7.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TOTOLINKTAIWAN/info?fref=ps_result
壹拾、注意事項:
1. 影片如違反YouTube影音平台相關播放規範、明顯暗示及明顯不雅文字、或不符合規範等,將視為資格不符,主辦單位將有權移除參賽資格。
2. 參賽者請自行至活動官網詳閱相關規範,若影片與任一規定不符,即視為參賽資格不符。
3. 得獎時以報名者或團隊代表人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
4. 參賽者請保留影片之原始檔,如主辦單位通知提供時,請提供影片原始檔。
5. 影片參賽者及團體成員須填寫或親筆簽署「報名表、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徵選切結聲明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並交正本提供給主辦單位。如逾期提交或不願意提交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6. 未獲獎影片恕不另行公布。
7. 參賽者提供資料如有不實、錯誤或有缺漏,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8. 個人資料使用期間與範圍為所有參賽者同意授權與本活動起始日至領獎作業辦理完成時使用,僅為報名及領獎作業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9. 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保留修改本活動各項辦法解釋及更變之權利,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
10. 獎金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辦理:依政府規定獲獎者之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 千元(含)以上,須申報獲獎之扣繳憑單,獲獎者於領取獎項時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壹拾壹、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所呈現之內容、影像、音樂等相關影片內容物,禁止仿冒抄襲、侵犯他人著作權、違法之情事,禁止涉及暴力、色情、詆毀、人身攻擊、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作品等。如發現以上情節之影片,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資格,並追繳所有獎項/獎金。參賽者應擔保參賽作品無抄襲、剽竊、侵權或違法,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包含文字、圖像、肖像、音樂及聲音…等,參賽者應保證已取得權利人之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有不實、侵害他人權利或違法之虞或情形,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及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2. 參賽影片內容屬參賽者個人言論,並不代表主辦單位立場,若有任何爭議或觸及法律等情形,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所有獎項/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因此所衍生機關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付任何法律責任
3. 參賽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參賽作品使用權,得其將運用於各式推廣宣傳
4. 參賽者同意於獲獎後,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包括且不限於專有重製權、專有公開口述、播送、上映、演出、展示權、專有改作、編輯權、專有出租權等)全部轉讓主辦單位所有,並承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同意將獲獎作品之內容、標題、原稿圖檔、或數位檔案,無償提供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使用方式或授權第三人使用,主辦單位得以將參賽作品於推廣或展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