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電視台「後生提攜計畫」

客家電視台「後生提攜計畫」

一、          計畫主旨

為客家語言、文化永續傳承,培養對客家文化有興趣之各傳播領域之年輕人才,並使大專院校廣電、新聞、客家等相關系所學生能利用暑假期間,將所學理論與實務配合,吸取實際作業經驗,特訂定、實施此一計畫。

 

二、          參加對象

(一)以大專校院傳播、客家、新聞相關科系大二至大四或研究所在學學生為主,具客語認證資格或熟諳客語者優先。

(二)於實習期間需仍具學生身份,大學部四年級應屆畢業者,需於通知錄取時,繳交取得研究所入學資格之相關證明,方得參加培訓。

(三)已接受「後生提攜計畫」培訓者,不得重覆申請。

(四) 本計畫因經費有限,以培育國內傳播人才優先,暫不開放非本國藉學生報名。

 

三、          實習期間

每年7月至8月,為期兩個月。(2016年為7月4日至9月2日)

 

四、          招生時間

報名時間為每年3月25日止,遇假日順延一日。

甄試時間為每年4月第二個週六。(2016年為4月9日)

 

五、          報名方式

一律採取網路報名。申請所需資料:

(一) 一般類組

1.實習生個人報名表, 請上網https://goo.gl/tEOhSZ填寫表單

2.另將個人自傳(文中請註明所選之徵選組別及原因)、最近一學期之成績單影本,以PDF檔寄至info@hakkatv.org.tw

(二) 保障類組:除以上二項外,另附所屬科系之院長或系主任推薦函(以PDF檔寄至info@hakkatv.org.tw )。

 

六、          招收名額

(一) 預計錄取下列各類組共14名學員

招收組別 一般類組 保障類組
新聞攝影組 2名 1名
新聞採訪組 2名 1名
節 目 部 3名 3名
行銷企劃部 1名 1名

(二) 一般類組與保障類組皆需於報名時擇定報考組別,不得跨組或事後換組,各組依實際徵選情形,得不足額錄取或另列備取。

(三) 保障類組係指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國立台灣戲曲學院、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交通大學、國立中央大學等六所客家學院;報名保障類組者應具備六所客家學院之在學資格與客語聽說能力,另行檢附該校客家學院之院長或系所主任推薦函乙份,每校以推薦1名為限,共計6名。六所客家學院之學校若未推薦在校同學則視同放棄該校名額,其未足額錄取人數餘額則併入一般類組錄取名額內。

 

七、          津貼與保險

基於培育有志於傳播工作之客家後生,本次培訓不收任何費用,並於受訓期間提供每人每日新台幣100元之餐費補助,實習期間住宿與交通,由學生自理。本台為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辦理新台幣一百萬元之團體意外保險。

 

八、          甄選說明

本計畫採公開甄選方式,由客家電視台組成「後生提攜計畫培訓小組」負責辦理。甄選方式:共分為資格審查、筆試、口試三部份進行,其中資格審查成績占20%、筆試成績占40%、口試成績占40%。

(一) 資格審查:針對是否符合報名資格進行初步確認,符合資格者,即由評審就個人繳交之履歷、自傳、相關作品進行評分。

(二) 筆試:分為共同科目與專業科目兩大類。

  1. 共同科目:當代客家與媒體
  2. 專業科目:依報考組別不同,分別為

(1) 新聞攝影組:新聞攝影觀念與實務

(2) 新聞採訪組:新聞採訪觀念與實務

(3) 節 目 部:節目製作觀念與實務

(4) 行銷企劃部:行銷企劃觀念與實務

3.參加筆試人員需於考試前依指定時間至指定地點報到,並攜帶個人身份證件與學生證以供查驗,逾時視同棄權。

4.其他應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另以電子郵件通知。

(三) 口試

1.參加口試人員需於口試前依指定時間至指定地點報到,並攜帶個人身份證件以供查驗,逾時視同棄權。

2.參加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排定之口試時程。

3.未參加口試者,口試成績以零分計算,不予錄取。

4.其他應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另以電子郵件通知。

 

九、          成效考核

(一) 實習結束前一周,由學生將各校發出之實習考核成績表或與實習表現相關之資料,交由實習期間之督導或主管予以考核,並加蓋部門印信後自行帶回學校。如有需要,亦可交由行銷部活動組實習業務承辦人代寄回學校。

(二) 每名學員需於報到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2,000元,待課程結束後全額退回。但培訓期間無故缺席時數累積達2日、或缺席時數累積達5日者,均不予退費且不發給結業證書,客家電視亦保留學員退訓的權利。惟缺席原因為病假者(需有合格醫療院所開立之收據或就醫證明),保證金仍予退回,但不發給結業證書。

(三)學員須遵守客家電視台後生提攜計畫相關培訓規定。培訓期間將進行期中與期末兩次學習評量,若未達標準者,本台得處以退訓或不發予結業證書。未完成結業者,其保證金不退還。

 

十、          注意事項

(一) 受訓學員因參加本計畫所參與、製作之所有作品(包含但不限於文字、圖像、聲音、影像),均應予指定期間內交付客家電視台。客家電視台享有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並擇優於頻道與網路播出;受訓學員仍享有著作人格權。

(二) 完成全部課程之學員,將納入客家電視台人才庫名單並視需要擇優錄用,或代為推薦予委製、合製單位擇優聘用。

(三) 報名者視同完全同意本計畫之各項規定。

可上後生提攜計畫部落格( http://hakkatv.pixnet.net/blog )閱讀相關訊息。如有未盡事宜,客家電視台得適時修改並於網站公告。

 

十一、  實習業務聯絡方式

電話:(02)2633-8200分機2035

傳真:(02)2630-2080

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100號

電子郵件:info@hakkatv.org.tw

後生提攜計畫部落格:http://hakkatv.pixnet.net/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