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險,Action!」微電影徵選
- 保險基本的核心價值是在於保障,但依據統計資料顯示國人所投保的平均保險金額偏低,有必要向社會大眾宣導選購保險商品時,應以滿足保障需求為優先。
其次,鑒於我國高齡化、少子化的社會發展趨勢,而建構完整退休保障乃應經濟生活、醫療與照顧服務之保障三者兼顧,不可或缺;然而一般民眾,對於長期照顧保險的瞭解遠低於年金保險及醫療保險之認識,爰有必要向社會各界宣導長期照顧保險之觀念與重要性。
另,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可提供經營者移轉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之風險,並對消費者提供一定程度之權益保障,對企業經營具有正面意義;而為提供民眾周延保障,主管機關更強制規定經營者應投保,爰有必要提醒宣導經營者應依法均投保適宜之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此外,亦要提醒消費者於進出公共場所前,如旅館業、民宿業或遊樂場所等,應先注意商家門口或櫃台是否主動張貼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告示,以維護自身安全與權益。
為使社會大眾與公共場所經營者,對「長期照顧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更加認識並注重,本活動擬以創意短片競賽的方式,鼓勵民眾與保險業者,藉由短片之創意發想、詮釋並傳達正確相關保險商品之觀念與重要性,以協助國人認識上述保險商品並提醒應妥善即早規劃運用適當保險商品建構其個人、家庭與企業之完整保障,建立更為健全的社會安全體制。 - 長期照顧保險篇
長期照顧保險並非老年人專屬,鼓勵民眾趁年輕及早規劃,才能保障未來無憂生活。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篇
呼籲各式營業場所與活動經營者應投保適宜之公共意外責任險,並醒民眾注意進出公共場所,應注意其是否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以維護自身安全與權益。例如:旅館業、民宿業、遊樂場等(保險主題內容請至相關保險資訊查詢)
- 一般民眾
歡迎凡對影像拍攝以及相關保險主題製作有興趣者,以中華民國國籍為限,個人或企業團體組隊參加。
保險業者
歡迎保險業(壽險公司(含分公司)、產險公司(含分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相關公協會等)以分公司為單位,踴躍報名參加。 - 收件期間為即日起至105年1月31日,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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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民眾組,個人或企業團體均可組隊參加,每隊最多以6人為限,每隊每主題限報一件作品。保險業者組(壽險公司(含分公司)、產險公司(含分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相關公協會等),以分公司為單位,每主題限報一件作品。如為團隊,應載明隊名、隊長(或代表人)及隊員姓名。
- 本活動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相關工作人員、評審人員皆不可參賽。
- 影片繳交規格:投稿之影片長度需於5分鐘以內,影片解析度建議至少720*486像素以上,需以WMV或MP4格式製作及含有繁體中文字幕及自行設計的標語呈現,並燒錄成DVD格式送件。另需將作品上傳至YouTube,該影片上傳需為參賽者本人的有效帳號。
- 應徵稿件數量不足或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該獎項得由過半之總審小組決議從缺。
- 報名方式:報名方式一律透過郵寄收件,請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填妥資料後,連同5分鐘以內之參賽影片(WMV/MP4檔)、字幕文字檔,並另剪輯一份30秒預告影片(WMV/MP4檔),燒錄至光碟後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24巷7號6樓「好險,Action!」微電影徵選活動小組收。
(報名表及相關所需附件請參考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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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件截止後,由主辦單位登錄參選作品,作品不符比賽規格(請遵守影片時間限制)及違反善良風俗者不予收錄,主辦單位將另以電子郵件告知不予收錄理由。
- 曾於其他比賽中獲獎之作品,一概不得參加此次比賽,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撤銷其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項。
- 參賽作品以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虛擬媒體發表或公開展示者為限(校內或課堂發表例外),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撤銷其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項。
- 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或授權等糾紛訴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項,有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
- 作品一經遞交,概不發還,請參賽者自行保存比賽作品副本。
- 有涉及音樂版權及肖像權部分,應確保取得至少5年無償使用權,得獎作品所有版權歸本委員會所有。主辦單位得以任何方式後製、修正、利用、保存或轉授權他人利用得獎作品,並增列本委員會、相關政府機關名稱或其他依法令規定應增列事項,如:影片全程應標示「廣告」二字,並於片尾加註相關連結網址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 關心您」文字等。且為推廣、行銷之用而對投稿作品有發表及印製權利,不另支付報酬。
- 作品中出現之影像、音樂、素材、聲音等,均不得違反著作權、智慧財產權、肖像權及重製權,如有違反者將由創作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單位不負擔其法律責任,並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應以自行創作為主,如採取國內外授權取得、徵求創作、專業人員設計等,均需合法取得,不得抄襲、違反相關智慧財產權、肖像權、重製權與著作權等之規定,並需於交付稿件作品時同時提出取得授權之合法證明文件。
- 主辦單位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得獎時間、得獎公佈、獎項內容與數量保有修改權利。且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的權利,並對結果擁有最終決定權。
- 評審評分辦法:比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7位專業評審,依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分為下列四點進行評分:
1.主題創意表現40%
2.劇情畫面呈現30%
3.拍攝剪輯技巧20%
4.演出字幕表現10% - 獎金:獎項共分為一般民眾及保險業者兩大類,並依參賽主題分為長期照顧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兩主題,將自所有作品中選出前三名、最佳創意人氣獎及佳作三名。若未達評審標準,該名次得以從缺,獎項如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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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頒獎典禮:(暫訂)105年3月28日(主辦單位保有異動權利)
- 領獎回覆期限:
(1) 領獎回覆期限:105年3月25日前。
(2) 獎金寄送日:105年3月31日前。
註:● 逾領獎期限者,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不得異議
● 獎金實際寄送日主辦單位保有變更權利 - 領獎方式:
(1) 微電影徵選得獎人:
主辦單位依據「所得稅法」第88、89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3條之規定扣取10%之稅款後﹝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則為20%﹞,再發予各得獎人,若應扣繳稅額未超過新台幣2,000元者免扣繳,所得將併入得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申報。獎項總額超過NT$5,000,需另繳納2%二代健保費用。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獎金/獎品統一掛號寄送至各得獎人填寫之所在地址,郵資由主辦單位負擔。得獎人請於頒獎典禮活動後一週內填妥並繳交下列資料:
獎金領取確認單(請參考附件4)。
(2) 人氣投票抽獎活動中獎人:
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限(頒獎典禮活動後一週內)前填妥並回傳「獎金領取確認單」。
(3) 請於領獎期限前採下述任一方式回傳領獎資料:
● 傳真:(02)2325-2586,請於傳真後,來電確認(02)2325-7886 #70 顏小姐。
● 電子信件:掃描後,傳送至s70@gdmpr.com
注意事項:主辦單位對得獎人及中獎人相關資料將依據法令善盡保密義務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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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收件人:「好險,Action!」微電影徵選活動小組 收
- 作品寄送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24巷7號6樓
- 聯絡方式:02-2325-7886轉70洽 顏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