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良興品牌微電影徵選計畫

 

 

  • 活動目的:良興從1973年創立至今,一直以專業、用心的形象深植人心。現在希望以良興的品牌理念「買的對,買的好,買的滿意」為出發點,拍攝出良興的形象影片

 

  • 主辦單位:良興股份有限公司

 

  • 協辦單位: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 贊助單位:大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參加對象:歡迎對於攝影、電影製作有熱忱的人踴躍參加

 

  • 微電影主題:「買的對,買的好,買的滿意」

 

  • 拍攝內容:由主辦單位指定的主題「買的對,買的好,買的滿意」做為延伸,以廣告手法或置入行銷方式,充份展現良興品牌(實體門市、購物網、手機App、良興Logo等)

 

報名方式:
 (一)報名人數:可以是個人或團隊報名,團隊報名成員限最多10人
(二)報名文件:以下附件,填寫完成後,電郵至官方電子信箱 shopls3c@gmail.com

  1. 附件1-報名表:由代表填寫主題、創意內容概念、YOUTUBE網址和聯絡方式

作品YOUTUBE網址,需將作品上傳至YOUTUBE,連結回填至報名表,並設為未公開。

  1. 附件2-版權聲明:團隊成員每位親筆簽名,聲明為原創並同意良興正當使用作品
    (三)收件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以電子郵件日期為準)

 

  • 作品規格:
  • 不限拍攝、剪輯器材之使用,檔案格式以MPG、MPEG、WMV、AVI皆可,影片解析度需在1920 × 1080 dpi以上。
  • 作品檔名需與報名表上的作品名稱相同,且開頭需為「良興微電影計畫之 ─ XXXXXX」
  • 作品語言以中文為主。(請參賽者適度於作品內加入字幕,便於觀眾理解)
  • 若作品中有引用或擷取圖片、影像、文字等,請務必在引用處下方標明出處。
  • 拍攝之影片中需有良興的實體門市、購物網、手機App、良興Logo等,至少一項以上之露出。欲前往實體門市拍攝,需事先向主辦單位預約。
  • 全長1~5分鐘(含片頭、本片及片尾)。
  • 作品著作權:

(1)音樂:請使用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2)肖像:影片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同意拍攝,以免侵害其他人肖像權。

(3)參賽作品須自行拍攝且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如有違反將取消參賽資格。

(4)參賽作品應避免攻訐、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著作權等相關情事。

(5)主辦單位以作品原貌進行正當宣傳,但不得進行重製,以尊重原創及雙方議定之著作權。

 

評審方式及標準:金、銀、銅獎為評審委員評分,人氣獎則為網路人氣募集

審查標準:主辦單位聘請3位評審委員,進行作品審查。

占比(%) 項  目 評  核 內 容
25 品牌力 品牌之置入是否適當,主題是否充份表達
25 創意力 能使人印象深刻,影片內容中有亮點
25 故事力 情境表現及故事內容是否動人
25 製作力 拍攝、後製、配音配樂、字幕等專業表現

 

獎項及名額如下:

獎 項 名 額 獎勵
金獎 1名 新臺幣現金1萬元整+大通D1攝影機乙台+獎狀乙紙
銀獎 1名 新臺幣現金5千元整+大通D1攝影機乙台+獎狀乙紙
銅獎 1名 新臺幣現金3千元整+大通D1攝影機乙台+獎狀乙紙
人氣獎 5名 超商禮券新台幣500元整

註1:若作品件數或水準不足,評審議決可酌予調整名額、獎項或予以從缺處理。

註2:人氣獎之計算方式,為該作品在良興官方粉絲團上,被按讚、留言、分享之總和數量最多前5名。計算日期自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31日晚上23:59止。

 

十二、頒獎及領獎:
得獎者及頒獎日期預計於2018年2月9日(星期五),於良興官方粉絲團公布,
並另以電話及Email通知領獎細節。如有特殊情事不克前往領獎者,獎金獎項將交由報名時填寫之組長代表收取發放。

 

注意事項:

  • 凡參加本活動者,即同意本活動各項規定,如有抄襲、冒名頂替
    或其他不法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還作品。
  • 得獎作品,其著作權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對於該作品得公開展示、
    作為商品及公司宣傳正當使用。
  • 得獎獎金應依相關稅法規定依法申報或繳納所得稅。
  •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將統一公告於良興官方粉絲團,不另行通知。

 

聯絡資訊

主辦單位:良興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贊助單位:大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良興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eclife/

電話:(02)2299-1799#825  陳先生

電子信箱:shopls3c@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