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金點新秀設計獎

金點設計獎   GOLDEN PIN DESIGN AWARD

活動網址
一、宗旨
促進華人設計產業蓬勃發展,表現華人地區之多元文化風貌,提升設計產業之品質以推動華人設計邁向國際。

二、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三、報名資格
(一) 凡於華人地區生產、設計,且已商品化銷售之產作品,得以華人品牌、華人設計公司報名。
(二) 報名產作品若為國際品牌、廠商或設計公司,其申請單位須為註冊於華人地區之分公司或代理商。

※ 若為學校與企業建教合作之商業性質產品,須以企業名義報名參賽。

四、獎項類別
(一) 產品設計類
1. 生活用品:生活日用品、成衣服飾、鞋類及袋包箱、健康及醫療器材等。
2. 家居設備:傢俱、衛浴設備、建材等。
3. 電子資訊產品:3C產品、通訊等。
4. 金屬機電產品:機械設備、車輛、自行車、家電等。
5. 其他。
(二) 視覺傳達設計類
1. 廣告:平面廣告物、海報、廣告燈箱、字體、吉祥物、公仔等。
2. 書籍:宣傳冊子、書刊、雜誌、月曆及卡片、報紙、使用手冊等。
3. 識別系統:標誌、企業識別系統、活動識別系統、環境指標系統等。
4. 數位多媒體:數位動畫、數位遊戲、數位學習、數位出版、數位影音、App行動應用服務、網際網路、網絡技術及應用等。
5. 其他。
(三) 包裝設計類
1. 工業包裝:運輸包裝、保護包裝等。
2. 商品包裝:3C產品包裝、生活日用品包裝、成衣服飾包裝、鞋類及袋包箱包裝、健康及醫療器材包裝、藥品包裝、家電包裝、食品包裝、美妝用品包裝、禮贈品包裝等。
3. 其他。
(四) 空間設計類
1. 策展空間:展覽場域等。
2. 公共空間:公共裝置藝術、圖書館等。
3. 商業空間:辦公室、會議廳、飯店等。
4. 活動場域:博覽會場域、商展活動場域等。
5. 住宅空間:住宅等。
6. 其他。

五、評審制度
(一) 初審:依據報名資料線上評選,通過初審,即為晉級複審之產作品。
(二) 複審:依據晉級複審之實體產作品評選,通過複審,即為「金點設計獎Golden Pin Design Award)」得主,授予其申請者及設計團隊金點設計獎獎狀與金點設計標章使用權,晉級圍金點設計獎決審,即獲角逐年度最佳設計獎資格。
(三) 決審:依據晉級金點設計獎決審之實體產作品進行評選,選出之產作品為入圍年度最佳設計獎之產作品,得獎名單將由評審團主席、主辦單位代表及第三方公正律師見證下彌封,於頒獎典禮上公佈「金點設計獎年度最佳設計獎(Best of Golden Pin Design Award)」得主,並授予其申請者及設計團隊年度最佳設計獎獎狀、獎座與年度最佳設計標章使用權。

六、辦理時程
(一)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6月30日23時59分止(台北GMT+08:00)。
(二) 報名費繳交並回傳匯款證明截止日期:即日起至7月1日17時59分止。
(三) 初審:7月中,線上評選。
(四) 複審:8月底,產作品送件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五) 決審:9月底,產作品送件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六) 年度最佳設計獎頒獎典禮:預計11月底辦理。

七、報名方式
於2016年6月30日23時59分(台北GMT+08:00)前至金點設計獎官網(www.goldenpin.org.tw)進行線上報名,並完成報名費匯款後,將匯款證明(須標明以下資訊:1.申請報名作品名稱、2.匯款公司(須同申請報名公司)、3.匯款日期、4.金額及5.匯款帳號後五碼) 回傳至gpaward@tdc.org.tw,並收到金點設計獎團隊回覆信函後,即完成報名程序。

八、報名費
(一) 每件產品報名費新臺幣1,000元整;美金35元整;人民幣250元整。
(二) 報名廠商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及額外費用,即報名費須全額到(100%T/T)。

九、繳費方式及發票開立
(一) 繳費方式
1.支票:請開立以「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為受款人之「即期劃線」支票,並請註明「禁止背書轉讓」。
2.電匯
(1) 新臺幣
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忠孝分行) / 銀行代碼017
戶名: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帳號:00509024310
(2) 美金
Bank:Mega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Chung Hsiao Branch)
Bank Address:No.233,SEC.4,Chung Hsiao E.Road,Taipei,Taiwan
Account Name:Taiwan Design Center
Account No:00553063600
Swift:Icbctwtp005
(3) 人民幣
使用「快錢」繳費系統繳交報名費。
※繳費系統中,付款人與收件人/買受人資料,請統一填寫申請報名廠商資訊。
(二) 發票開立
1.依據報名系統提供之發票抬頭與統編開立三聯式發票,並郵寄發票予報名廠商。
2.以美金繳費者,將開立電子invoice予報名廠商。

十、評審標準
透過金點設計獎公正專業的審查程式,評選出最具設計力的華人品牌商品及考慮華人市場需求的國際品牌商品。
(一) 整合:滿足目標市場需求之適當性及完整性
(二) 創新:構想、功能及素材具原創元素
(三) 功能:符合目標市場使用之適當功能或操作
(四) 美感:展現產品特色及精神之呈現
(五) 傳達:表現目標市場文化情懷及內涵

十一、 注意事項
(一) 非商業性質之產品不得報名參賽,若為學校與企業建教合作之商業性質產品,須以企業名義報名參賽。
(二) 若報名費未全額到匯款,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報名資格。
(三) 若完成報名程序,恕不退費。
(四) 產作品曾獲金點設計獎或曾參賽但未通過評選者,不能再次報名參賽,除已修改並更換新型號者外。
(五) 報名本獎所提供之產作品說明及產作品照片、影片檔案,本獎得使用於宣傳推廣與展覽之用途。
(六) 參加評選產作品須配合金點設計獎團隊制定之評選作業說明,評選時無須派員至現場解說產作品、須自行備妥產作品展示架、評選產作品旁不得擺設如數位播放器、操作說明版、型錄等輔助說明文宣品等,相關細項說明,於評選前夕,另行通知參賽者。
(七) 參加評選之產作品,若未於金點設計獎團隊指定時間完成送件之產作品,視同放棄評選資格。
(八) 參加評選之產作品送退件時,產生之運送費用(含進出口關稅、保險費、食品檢驗費等)及相關申報手續文件,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九) 得獎產作品若經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本獎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本中心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外,並得撤回頒發之獎狀及獎座。若前述情事致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遭第三人主張權利者,得獎者應立即出面解決,其產生之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悉由得獎者負責;如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直接或間接(包括但不限於名譽)損害,得獎者亦應無條件負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亦得向得獎者另請求懲罰性賠償責任。
(十) 對於金點設計標章之申請、評選、使用或廢止所產生之爭議,得聲請調解或依民事或行政訴訟程序處理,並以所在地台北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一)金點設計獎得獎產作品若發生消費者糾紛或造成傷亡意外,應由報名廠商負責一切善後責任。
(十二)若申請報名廠商聯絡人更換時,請主動告知金點設計獎團隊,以免遺漏本獎最新活動訊息,若因未告知更換聯絡人導致其權益損害,本獎恕不負責。
(十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隨時修訂之。

十二、 聯絡方式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電話:02-2745-8199
傳真:02-3322-9134
地址:11072台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2樓
官方信箱 gpaward@td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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