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國際文創產品設計競賽
比賽宗旨
為充實學子創新研發能量,強化學生團隊合作能力,以提升未來產業價值。鼓勵學生共同參與,整合所學專長並加入美學造型之概念,發展兼具文化、機能與美學造型並重之文創商品。冀望透過此競賽,激盪出不同創意能量,為國內文創設計領域帶來嶄新創意推動力量。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教育部
承辦單位: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執行單位: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競賽主題
主題不限,但須台灣文化為主軸,透過觀察、體會及創新的概念發想具有文化創意新思維,衍生概念性作品。
比賽類別
台灣文化設計組-以台灣地區文化為主軸,設計特色文創商品。(例如:大稻埕區、台南古城地區、剝皮寮地區……等)
參賽資格
凡在學之大專院校學生,皆可組隊參加。
競賽活動時程
項目 | 時間 | 說明 |
報名作品收件 | 105年09月15日 | 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作品需繳交實體模型乙份。 |
得獎名單公告 | 105年09月20日 | 得獎名單公告於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網站。 |
頒獎 | 105年09月26日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收件方式
請將下列文件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10608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共同科館7樓「文化事業發展系」收,請註明「2016國際文創產品設計競賽」。(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 報名資料文件確認書(附件1)
- 報名表(附件2)
- 作品概念企畫書(附件3)
- 設計稿圖檔以光碟燒錄存檔(CMYK全彩、JPG格式、解析度300dpi以上,檔案大小5MB以上),並於光碟封面註明姓名。
- 參賽同意書(附件4)
-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附件5)
- 作品設計圖說裱板1份:
- 裱板規格:A3(29.7x42cm)直式尺寸輸出,平整黏貼於珍珠板材質上(厚度5公分)。
- 裱板內容說明:作品完成圖,須加註500字以內設計理念、作品規格、及使用材質。
- 注意事項:每張裱板僅限使用正面,並標示作品名稱,但不得標示參賽者或團體名稱、姓名或任何足以辨識作者身分之符號或文字。缺少任何一份文件或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
- 作品以實體作品進行評選,不限任何媒材(金工、木雕、陶瓷、數位影像電影、纖維、壓克力、平面輸出…等)。
作品規格
競賽項目 | 競賽內容 | 評選標準 |
台灣文化設計組 | ※以台灣地區文化為主題,設計特色文創商品。
※作品設計圖說裱板1份。 ※作品以實體作品進行評選,不限任何媒材(金工、木雕、陶瓷、數位影像電影、纖維、壓克力、平面輸出…等)。 |
創意設計 30%
切題性 30% 作品完整度 20% 市場性 20% |
評選方式
-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
- 評選階段:
依照參賽隊伍所提供之作品裱版、作品概念企畫書內容及實體作品,由評選委員根據評分項目選出優勝作品。
獎勵方式
競賽類別 | 獎勵內容 |
台灣文化設計組
|
l 首獎:獎金禮券新台幣1萬元整,1名,獎狀1紙(每人1張)。
l 貳獎:獎金禮券新台幣8千元整,1名,獎狀1紙(每人1張)。 l 參獎:獎金禮券新台幣6千元整,1名,獎狀1紙(每人1張)。 |
※以上國際工藝比賽,以台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及教育部戰國策的競賽內容為主,或相關時程的競賽。
參賽者之權益及義務
- 參賽者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第三人之資料,如主辦單位依參賽者提供之資料無法通知其得獎時,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如因此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它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 參選作品請自行備份,概不退還。因郵寄延誤、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賽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 得獎作品參與《2016國際文創產品設計競賽》成果展,獲獎隊伍須無償配合本活動宣傳及成果展相關宣傳活動與出席授獎及解說作品設計概念。
- 參賽者應確保其作品為原創,不得抄襲或違反著作權法,且未曾於任何形式之媒體公開發表,否則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並由主辦單位追回獎金。
- 得獎者須依主辦單位要求針對得獎作品進行細部微調,主辦單位擁有修改及決定人物公仔設計的最終權利。未符合期限或設計內容要求者,主辦單位得另行宣告從缺。
- 得獎獎金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 參加徵選之入圍作品,以創作者為著作人,著作人需同意於公布後,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入圍作品進行修改、研究、攝影、出版、網頁製作、改作、公開展示、授權製作周邊商品以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等各種權利,入圍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未依上述規定者,取消其得獎資格)。
- 主辦單位得結合各活動修改或設計系列文宣品、廣告品,並展示於展覽會場、媒體通路、報章雜誌、各相關網站等宣傳管道,另主辦單位基於宣傳活動之需要,得逕行發表參選作品之圖文資料。
- 投稿作品的著作權受中華民國法律保護。獎金包含著作財產權讓與費,主辦單位擁有著作財產權,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活動、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但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創作者個人所有。
- 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 本案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依需要修訂,修正時亦同。詳情請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網站首頁>最新消息http://cvd.ntut.edu.tw/
《2016國際文創產品設計競賽》活動小組聯繫方式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2016國際文創產品設計競賽活動小組收
電話:02-2771-2171轉5602
電子信箱:2016ccd@gmail.com
報名簡章*->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