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2學期輔系、雙主修異動(放棄)申請

1.依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8條及修讀雙主修辦法第9條之規定,因故無法繼續修習輔系、雙主修者,得於開學日後提出異動(放棄)申請。
2.112學年度第2學期欲申請輔系、雙主修異動(放棄)同學,請於113年4月30日(二)前辦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