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各類助學措施申辦時程

 

項   目 申請時間 申請辦法/資格 分機
教育部 學雜費減免 110/08/10

110/09/02

(舊生截止日)

 

110/09/10

(新生截止日)

申請人須具有下列身分,方符合申請資格:

1. 中低收入戶學生   5.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2. 低收入戶學生     6.現役軍人子女

3. 原住民族籍學生   7.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4. 身心障礙學生     8.軍公教遺族(卹期內、卹期滿)

※具「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身分者,其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收入未達 220 萬,方符合申請資格;身心障礙證明請附上「彩色影本」。

※同時具有多重減免身分或領有其他政府補助,僅能擇一申請。

 

 

 

 

 

83091

就學貸款 110/08/10

110/09/02

(舊生截止日)

 

110/09/10

(新生截止日)

 

 

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收入低於 120 萬元,方符合申請資格,另區分

1. 低於 114(含)萬,就學期間利息全額教育部負擔。

2. 介於 114-120 萬,就學期間自負半額利息。

※家庭年收入超過 120 萬,須 2 名子女以上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方可辦理,就學期間自負全額利息。

 

 

 

 

82064

還願助學金 110/09/27

110/10/08

 

凡本校學生(具正式學籍者) 該學期未享有生活助學金,在校期間無力負擔註冊費或生活費者,均可提出申請。

 

 

82094

弱勢學生助學金 110/08/10

110/10/16

此為「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金額 1 萬 2 千

元至 3 萬 5 千元,申請者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家庭年收入低於 70 萬     3.不動產低於 650 萬

2. 家庭利息所得低於 2 萬    4.未請領政府其他助學措施

5.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含)60 分以上

※同時具有減免身分或領有其他政府補助者,僅能擇一申請

 

 

 

82064

弱勢學生 校外住宿優惠(租金補貼) 110/10/04

110/10/19

此為「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住宿優惠(校外住宿)」,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弱勢助學金補助之學生,於校外租屋, 符合申請租金補貼之條件且檢附相關文件,依其所在區域補貼校外住宿租金每月 1,200 元至 1,800 元。

※已請領其他與本計畫性質相當之住宿補貼,或已在他校請領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不得重複申請。

 

 

 

82094

世新大學急難救助金 事發

3 個月內

本校學生凡遭受變故,影響家庭生計,致無法繼續課業者,

得由學生或該系主任、導師、輔導教官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學務處生輔組申請救助。

本急難救助金視情節輕重補助每名新台幣 1 萬至 5 萬元,申請人

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 3 個月內提出申請,但同一事件不得重複申請;每年受理申請之名額視當年度預算而定。

 

 

 

82094

築夢翠谷助學措施 《實施對象》

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其修業年限內領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可申請「學雜費減免」、「生活助學金」與「住宿優惠」。

110/08/10

110/09/02

(舊生截止日) 110/09/10

(新生截止日)

 

《學雜費減免》

1. 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2. 中低收入戶學生經教育部減免後之學雜費餘額由學校補助。

 

 

 

83091

110/08/10

110/09/02

(舊生截止日) 110/09/10

(新生截止日)

《生活助學金》

1. 舊生初次申請學業成績需達 60 分(新生不限成績),非初次申

請學業成績須達 70 分。

2. 申請學生需由生輔組安排至校內各單位服務學習,並親筆書寫感謝信予捐款人且參與學校辦理之講座或活動 2 場以上。

3. 每月給予 8 千元生活助學金,每學期核撥 4.5 個月。

 

 

 

82064

依宿舍管理 中心公告時間提出申請 《住宿優惠》

1. 凡前學期學業成績達 60 分以上之低收入與中低收入戶學生, 可申請住宿優惠。申請人為本校新生者,不需檢附成績證明。

2. 申請時間依宿舍公告每學年受理 1 次為原則。

3. 低收入戶學生得申請於免費住宿;如因次學期無法持續取得低收入戶證明,而不符合免費住宿資格,需繳交住宿費方得續住至該學年結束。

4. 中低收入戶學生得優先申請指定宿舍區域的床位。

5. 依公告時間內提出申請,方具住宿優惠資格,並依申請順序優先補位,額滿為止。如有問題請洽宿舍承辦人。

 

 

 

 

82076

82075

飛躍翠谷助學措施 依各單位公告時間提出申請(開學後) 《實施對象》

於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本校經濟不利在學學生,方符合申請資格:

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包含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2.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3. 原住民學生。

4.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5.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 3 歲子女之學生。

《實施內容》

本助學措施包括灌溉學習計畫、攜手成長計畫、展翅翱翔計畫、適才培育計畫及安心守護計畫,計畫要點請參閱學務處飛躍翠谷

助學措施網站,活動內容請參閱校園活動報名/查詢系統。

 

 

 

 

 

請洽 各執行單位

 

※ 注意事項:

  • 「學雜費減免」、「弱勢學生助學金」或「政府其他助學措施」僅能擇一申請。
  • 「飛躍翠谷助學措施」各項計畫內容請上學務處網站查詢。
  • 各類助學措施詳細資訊,請上學校網站「在校生-就學獎助專區-助學措施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