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網路辦理停修日期為 109/11/16-109/11/30

學生申請停修,請自行上網申請,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依選課辦法第八條規定:學生於當學期期中考後二週內可辦理停修;停修申請為一次性申請, 不可分段申請,申請時請審慎考慮後,再按確認鍵。

2.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網路辦理停修日期為 109/11/16-109/11/30。

3.停修後學分總數不得低於每學期最低學分數:研究生(含博、碩)及延修生至少須修讀 1 門課程; 大學部 1、2、3 年級不得低於 16 學分,4 年級不得低於 8 學分。

4.停修課程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於成績欄註明「停修」字樣,停修課程之學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

5.停修課程一律不退費,若涉及欠繳費用者,仍應繳清原有費用。

6.停修核准結果請至 SC0106 學生個人課表確認

 

學生申請停修課設定操作說明: 請由下面路徑進入:

世新大學校網 ->在校生 ->資訊服務 ->學生教務系統 ->輸入學號密碼 ->課務作業->SC0116-學生申請停修課

 

操作說明:

  • 步驟1 在欲停修之課程最前面一欄的[停修欄]勾選該門課程及輸入停修原因(要填足 8 個字)。
  • 步驟2 按下確認鍵,即完成停修申請。
  • 步驟3 請至 SC0106 學生個人課表確認停修核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