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台協會官邸藝展 公開徵件

美國在台協會(AIT)向台灣的年輕藝術家公開徵件,獲選的作品將在美國在台協會處長的官邸藝展展出。

歡迎16歲到30歲的在學學生或社會新鮮人踴躍投稿。獲選的作品將在2016-2018美國在台協會官邸藝展展出,並將用於美國在台協會的對外交流活動與社群網站平台。

無論是傳統、高度風格化、或抽象的繪畫和攝影作品,只要能夠展現美國和台灣之間的緊密連結,或是表現出國際對話、文化交流、或是交流的概念,都歡迎踴躍投稿。

作品的評選工作將由美國在台協會內部員工和美術教授共同擔任,並參考美國國務院大使館藝術展覽專案策展人的意見。評審的標準包括原創性、概念詮釋、表現能力、以及媒材的使用。

 


 

 

美國在台協會官邸藝展(Art in AIT)是由美國國務院美國大使館藝術展覽專案(Art in Embassies)所贊助,此專案為所有美國駐世界各地的大使官邸與外交館所,策畫專題式或永久性藝術展覽,並負責從美國與使館駐在地挑選及委託藝術創作。

美國在台協會是一非營利性民間機構,於1979年1月1日美國政府改變對台灣的外交承認後不久成立。1979年4月10日通過的台灣關係法,授權繼續「美國人民與台灣人民之間的商務、文化及其他關係」。同時它也規定「由美國總統或美國各政府機關所進行或執行與台灣有關的任何計劃、活動或其他關係,應依據總統指示的方式及範圍,透過美國在台協會以完成、執行之」。美國國務院經由與該會所簽定的合約,提供美國在台協會大部份的經費及運作指導。而美國國會因制定台灣關係法,也在美國在台協會的運作上,擔任監督的角色。

五十年以來,美國大使館藝術展覽專案扮演著活躍的外交角色,透過視覺藝術與國際交流,建立起跨越文化藩籬的深度對話與理解。美國現代藝術博物館(MoMA)在1953年率先提出此全球性視覺藝術計劃的構想,並在1963年由美國總統甘迺迪任內正式落實。時至今日,美國大使館藝術展覽專案透過公私部門的協力,合作夥伴已涵蓋20,000多個來自全球的藝術家、博物館、藝廊、大學、私人收藏家,觸及美國在全球200多處的使館。專業策展人及登錄員每年策畫及運送約60檔次的展覽,2000年以降在全球已設置完成58個永久典藏展。

 


 

作品規格: 

展出地點與作品大小

獲選的作品將掛置在處長官邸的牆上展出。在畫布、木板、或其他素材的基板上創作的平面作品,尺寸以不超過30×30英吋的面積為原則。傳統的油彩、水彩、壓克力顏料、蝕刻、粉彩、纖維藝術、拼貼、攝像和其他媒材、或複合媒材都可接受。

參加資格

  • 歡迎所有年齡介於16歲到30歲(含)的台灣高中生、大學/專科生、研究生、或社會新鮮人報名徵件活動。
  • 參加徵件的藝術家必須擁有台灣公民身分。
  • 參加徵件的藝術家最多可繳交兩件作品。
  • 參加徵件之作品必須是藝術家本人的原創內容,不得包含任何侵犯他人版權,或受第三方智慧財產權或所有權保護的元素,包含隱私權和公開權。美國在台協會不承認任何對有版權的材料之「合理使用」,也不承認允許使用由第三方創作或擁有的授權材料。
  • 參加徵選之作品必須由藝術家本人獨立創作,不得為工作坊、教室、或工作室的共同創作。
  • 以攝影作品參加徵件的創作者:繳交攝影作品後,即代表確認他/她已經向每個形象或肖像出現在照片上的人取得書面同意(或者如果這些人在其居住國家被視為未成年人,則確認已獲得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書面同意);同時也代表確認他/她已取得使用攝影作品中包含的所有素材(如音樂、圖像、文字或其他內容)的權利、授權、同意、和許可。參賽者進一步確認他/她準備好在需要時提供任何及所有有關此類同意或授權的可靠文件。若無法提供此類授權證明和許可,競賽主辦方有權單方面決定取消提交照片者的參賽資格。
  • 參加徵件之作品必須為過去三年之創作,且未曾參加任何展覽或屬於任何藝術經紀公司。
  • 所有參加徵件之作品必須已裱框或包邊,且能夠在藝廊展出的狀態。
  • 若出現裱框和佈置上的問題,美國在台協會保留排除作品參展的權利,以維持展覽在視覺上的一致性。
  • 提交的作品不得含有猥褻、露骨的性內容、裸體、褻瀆、暴力畫面、號召或煽動暴力、商業訴求或宣傳。提交的作品必須符合當地法律,並不得包含可被認為是辱罵、煽動、誹謗,或對任何競賽主辦方或任何組織、個人、或機構不尊重的內容或圖像。 提交的作品在外表上和實際上都應遵守文明語言的規範。換言之,所有提交作品的內容必須適合全球公共閱聽大眾。

徵件期程

  • 徵件截止日期:2016年9月1日
  • 評選結果通知:2016年9月底前
  • 實作品繳交時間:2016年10月。請在作品背後附上標籤,標籤上必須包括的資訊有創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和使用媒材。
  • 展出日期:獲選作品必須在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這段期間,無償供美國在台協會獨家使用。
  • 徵件結果將在2016年9月所舉行的美國在台協會官邸藝展開幕酒會上宣布,同時也將透過美國在台協會臉書專頁和新聞稿發布。

評選與展示

策展委員會將在九月進行兩輪的評選,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創作者評選結果。

入圍決選的創作者必須提供更多資訊,為最後展覽的佈置和展覽手冊做準備。

  • 獲選的作品將暫時成為美國在台協會官邸藝展的典藏之一,並作為展品之一在美國在台協會處長的官邸展出。
  • 獲選的作品和創作者的簡介將會刊載於官邸藝展的手冊之中。
  • 作品獲選的創作者將與其他參展藝術家,一同受邀出席美國在台協會官邸藝展的開幕酒會。
  • 獲選的作品將發佈於美國在台協會臉書專頁。其他參加徵件的佳作也可能會在美國在台協會的臉書專頁上發表。
  • 作品獲選的創作者必須同意無償將作品出借給美國在台協會展出。
  • 美國在台協會將頒贈感謝狀給作品獲選的創作者。

報名辦法

有意參加徵件的創作者必須填好附件表格,以電子郵件回傳報名,並附上作品的照片。作品的照片必須盡可能接近作品實物。報名信箱:art.ait@mail.ait.org.tw,不需報名費。

作品繳交

美國在台協會將會支付作品的寄送和返還運費。任何運送時需注意的事項應事前以書面通知。

創作者繳交作品之後,將會被要求簽署一份同意書,授權美國在台協會展出其作品,並同意若作品受損或失竊,美國在台協會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絡美國在台協會美國中心楊小姐,電話:02-2723-3959分機214,或寄送電子郵件至art.ait@mail.ait.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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