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管理辦法
世新大學數位多媒體設計學系
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管理辦法
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壹、使用對象
一、修習本系專題製作課程且以遊戲為製作主題之組別。
二、因教學需要提出申請者。
貳、申請借用時間
一、借用日期之前三個工作天08:00~17:20〈系辦公室開放時間〉。
二、設備借用每組在同一時間以借用一台為原則。
三、借用器材時間以一週為原則,如欲續借,需於原歸還日期前一個工作天08:00~17:20至系辦公室繳交借用表單,若無其他預訂借用者,方可續借。
參、登記方式
一、填寫「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借用申請表」並經指導老師簽名批准借用後,於借用前三個工作天將借用表單繳交至系辦公室。
二、逾期歸還者,以每日5元進行罰款,累計至歸還為止(例假日不列入計算)。
三、如借用、歸還日期遇假日時,則提前一天借用及歸還。
四、若學生因數媒設計專題或畢業創作課程製作需求,則於作品繳交前一個月,由策展組填寫「器材借用切結書」,提出統一借用申請,再由策展組統籌各組借用時間。
五、領取器材前,先與管理員確認各項器材及配件是否齊全,狀態正常。歸還器材前,亦要確保器材及配件正常沒損壞,歸還時與管理員共同檢查器材。
肆、使用規則
一、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僅提供教學及專題使用,嚴禁私人使用或外借。
二、器材借用時間以一週為限。
三、器材借用期間,借出器材及配件之安全保管事宜,由借用人全權負責。
四、設備器材與配件若在歸還時發現有任何損壞或遺失,一律由借用者負起賠償責任,本系亦會依法追究。
五、系辦公室得視情況更改及修訂本使用規則。
六、本辦法公告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