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傳播學院學程證書申請作業時程暨申請表

 

一、 新聞傳播學院有關學程之畢業資格經96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院務會議通過,修訂為「學生必須符合各系畢業學分之規定,始得畢業」,不硬性規定須修畢一外系學程,但學程仍然提供有興趣學生修習,凡修畢其規定學程學分,頒給學程證書。

二、 凡申請書繳交截止日前未繳交申請書者,視同當年度放棄申請學程證書資格。凡於截止時間前未繳交學程證書申請書者,視同放棄申請學程證書資格。(如不確定是否能夠如期畢業或是否能夠如期完成學程課程,請務必都先填寫學程證書申請書。)

三、 學程證書申請進行日期及方式如下,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各學系辦公室。

105入學者學程證明書申請說明暨申請表

階段 日期 進行內容
6/8(一) 新聞傳播學院公告學程證書申請時程、申請表於院網站,請各系協助週知。
6/8(一)-6/17(三) 欲申請學程證書,請至院網下載申請表,填寫後於截止日前繳交至所屬系之系辦。
6/18(四)-6/29(一) 系辦統一收齊後,繳交至院辦公室,由院辦公室彙整後分發給各系進行第一階段審查,並將審查結果輸入教務系統後,將資料送回院辦。

*如有尚未公告之本學期修課成績,也請將申請資料統一交回院辦。

6/30(二)-7/10(五) 院辦公室確認教務系統輸入無誤後,製作學程證書。

本學期成績於7/6公告,院辦分發系所進行第二階段審查,並將審查結果輸入教務系統後,審查資料交回院辦確認,製作學程證書。

7/15(三) 符合學程資格者,可於7/15(三)當日領取畢業證書時同時領取學程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