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05年度「文創藝術、設計媒合產業補助計畫」開始徵件!(3/1-7/31)

新北市105年度「文創藝術、設計媒合產業補助計畫」開始徵件!(3/1-7/31)

 

類別屬性:徵件/比賽/申請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活動期間:2016/03/012016/07/31
聯絡人員:文化發展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628

為進一步發展具本市特色文化創意產業、鼓勵優秀創意人才結合,新北市105年度「文創藝術、設計媒合產業補助計畫」開始徵件了!歡迎符合資格者踴躍提案申請!

◎主題設定:茶葉產品包裝設計

◎方向說明:
申請單位應參酌「新北市茶產區」,設計具新北市人文歷史地理發展元素及茶產業文化特色之茶葉產品包裝主視覺;並就「設計品項及公版規格」,提出系列平面設計;經本局審查後,獲補助之受補助單位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補助計畫,並繳交系列產品樣品(數位樣)1份及授權設計圖檔(本局未來將授權予茶農及業者合理使用於商品包裝上)。

◎申請資格:
(一) 個人:
凡年滿二十歲,中華民國國籍,具行為能力之個人或多個個人組成之學生團隊團體,得報名提案,並提供下列文件以為佐證。
1、一般個人:須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學生個人:105學年度具在學學籍之大專院校學生,須提供身分證正及有效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多個個人組成之學生團隊團體:
(1) 105學年度具在學學籍之大專院校學生,得以2人以上團體組隊(至多5名)聯名報名提案,並須提供所有學生成員之身分證及有效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作為佐證。
(2) 可跨系、跨院組隊,惟同一團隊之成員以同校為原則,每人限參加1隊,並應指定其中1名成員作為團隊之代表人,全權處理申請補助計畫相關事宜,並經代表人就讀學系同意後提案申請,須提供申請團隊代表人就讀學系同意書 。
(二) 團體:
依相關法令合法登記或立案之商號、公司、非營利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並提供下列文件以為佐證。
1、 商號、公司:
須提供廠商登記或立案之證明影本、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僱用員工參加勞工保險等相關證明文件。
2、非營利法人或非法人團體:
須提供法人或團體之立案證明影本、僱用員工參加勞工保險等相關證明文件。

◎收件期間:105年3月1日至105年7月31日止

◎計畫執行期間: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05年11月30日止。

◎補助額度:最高20萬元,本次至多補助5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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