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器材管理辦法
世新大學數位多媒體設計學系
教學器材管理辦法
壹、使用對象
ㄧ、本系教職員工及學生。
二、修習本系相關課程之外系學生。
三、因教學需要提出申請者。
貳、申請借用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8:30 ~ 17:00
參、登記方式
ㄧ、教師至系辦公室填寫教學器材借用申請表。
二、學生持本人學生證或其它身份證件至系辦公室填寫器材借用申請表。
三、領取器材前,請借用者與系辦管理人員確認各項器材及配件齊全,狀態良好。器材歸還時亦需再次清點查驗器材及配件,若發現任何損壞或遺失,借用者需負賠償責任。
肆、使用規則
ㄧ、本系各項器材僅供教學及相關本系活動時使用,不提供私人使用。
二、借用教學器材,限當日17:00前歸還。
三、器材借用期間,各項器材及配件安全保管事宜,由借用人全權負責。
四、器材損壞或遺失,使用者得負起賠償責任,本系亦會依法追究。
五、本辦法公告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