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旅行,新體驗-「從空中看苗栗」無人機攝影競賽
山多,是苗栗縣地形上的最大特色,故有『山城』之稱,縣內丘陵佔全縣面積八成,擁有豐富的自然景觀及豐沛的地理水文,形成了苗栗農特產的多樣化,搭配各鄉鎮發展特色及民俗風情,讓苗栗縣也保有了許多逐年傳承下來的文化活動,如苗栗「火旁」龍、後龍慈雲宮攻炮城、三義雲火龍節、每年巡迴展演的收冬戲、南庄向天湖的矮靈祭(賽夏族),以及年節前後家家戶戶的送灶神、天穿日等等,加上苗栗濃郁的家鄉人情味,交織成苗栗最美的風光。
一、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二、創作主題:
以苗栗縣人文風情、地理景觀、生態環境、建築建設、產業發展或慶典活動等有關內容為攝影主題,展現最美麗的苗栗風情。
三、徵集對象:
(一)國內一般社會大眾、攝影愛好者,及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並具有無人機操作及攝影能力者。(不限參賽年齡,若參賽者未滿20歲,無論以個人或團體報名,每人均需檢具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方可參賽,欄位不夠請自行複印)。
(二)可以個人或團隊為單位報名,以團隊報名者每團上限為3人,並需推派一位代表負責團隊及聯絡事宜。
四、徵件日期:
(一)親自送件:
於106年12月27日起至107年3月9日下午18時整截止。
(二)掛號郵寄:
於106年12月27日起至107年3月9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五、短片素材拍攝時間:
素材之拍攝時間不限,惟須遵守本簡章之各項相關規定,且必須為未曾公開且未曾得獎之原創作品。
六、拍攝地點:
所有短片製作元素(或素材,含照片、影片等)均需以苗栗縣境內為限,若參賽短片中有任一元素超出競賽規定範圍,一律視同資格不符,以棄權論,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七、報名流程(每個步驟均需完成):
(一)下載填表:至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網站或本活動FB粉絲專頁下載「從空中看苗栗-無人機攝影競賽簡章暨報名表」(含各項所需文件),詳讀後填妥報名表及相關文件。
(二)線上報名:於本活動線上表單https://goo.gl/pqwtX4填具報名資料完成。
(三)影片上傳:參賽者須於收件截止前,將參賽作品上傳至Youtube完成,上傳名稱統一格式為【心旅行,新體驗-「從空中看苗栗」無人機攝影競賽-「參賽者姓名」】,並請在影片資訊設定為「非公開」(不得設定為『私人』以避免活動小組無法為您確認檔案),將影片連結以E-mail提供予活動小組(信件註明競賽名稱/姓名/影片連結),並將該連結回填至競賽報名表中(需保留影片連結及原始檔案至頒獎儀式結束為止)。
(四)資料送件:參賽者於線上報名、並填妥相關資料後,將報名表(含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著作權授權暨同意書(若創作素材使用授權音樂者,應檢附授權同意書正本)、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等「正本」紙本連同參賽作品DVD乙份,於徵件截止前親送或掛號寄送(以郵戳為憑)至收件地點,逾期者取消參賽資格,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五)活動小組收到參賽資料後,將確認是否符合參選資格,並主動寄發參賽確認E-mail,始完成報名程序(若未收到確認通知者請自行洽詢活動小組)。
八、報名需具備之項目:
(一)需事先於線上表單填妥資料後送出。
(二)需於Youtube依上述規定上傳作品並設定完成。
(需依上述規定保留影片原始資料並提供連結予活動小組)
(三)報名表正本(含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已年滿20歲之參賽者者免填)。
(四)著作權授權暨同意書正本。
(五)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正本
(六)作品使用授權音樂者,需檢具授權同意書正本(無者免)。
(七)參賽作品DVD乙份。
註:以上所有項目均需完成並於徵件截止前繳交(寄送)完成,繳交之光碟資料請自行確認是否可正常使用,徵件截止後,任一報名項目有所缺漏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九、收件地址及活動小組聯絡資訊:
- 收件地址:苗栗縣頭屋鄉曲洞村曲洞45-6號
- 寄件標註:
請於信封外袋或外箱顯眼處註明為「心旅行,新體驗-『從空中看苗栗』無人機攝影競賽參賽作品」 - 收件人:劉小姐
- 聯絡電話:037-256600(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13:00-18:00)
- 活動信箱:miaoliaerialshot@gmail.com
十、作品規格及參賽規則:
(一)影片長度:需滿3分鐘,且上限不得超過5分鐘。
(二)拍攝器材:使用無人機空拍時間不得低於作品總片長之75%(例如:總長4分鐘之作品,至少3分鐘須以無人機空拍完成),且拍攝時需自行注意安全並遵守相關法規,違者請自行負擔相關責任。
(三)拍攝畫質:請以1920×1080(HD)(含)以上之畫質拍攝。
(四)輸出檔案規格:採MPEG2或MPEG4(H264/AVC)之檔案規格輸出,並燒錄至DVD資料光碟提交。
(五)每組參賽者限投稿1件作品,同戶籍地址則以2人為限。
註:請詳讀以上規則,若參賽作品不符合以上規定則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參賽者不得異議。
十一、評審標準(總計100%):
(一)主題詮釋:40%
(二)拍攝技巧:40%
(三)創意與美感:20%
十二、評選及通知:
(一)主辦單位將於截止收件日後召開審查會並完成作品評選。
(二)入圍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授獎時間及地點,並將入圍名單公告於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網站及本活動粉絲專頁,請自行留意信箱。
(三)獎項將於記者會之頒獎典禮上揭曉並頒發,所有入圍者一律參加,並需準備約2分鐘之創作理念或得獎感言,於授獎後發表得獎感言(因故不克前來者請派代表出席)。
(四)本活動每一獎項之得獎者不予重複。
十三、授獎方式:
由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辦理記者會,公開播映得獎影片、獎項並頒獎。
十四、獎勵內容:
(一)第一名:獎金新台幣150,000元整,獎座乙只、獎狀每人乙幀
(二)第二名:獎金新台幣80,000元整,獎座乙只、獎狀每人乙幀
(三)第三名:獎金新台幣50,000元整,獎座乙只、獎狀每人乙幀
(四)優選二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整,獎座乙只、獎狀每人乙幀
註:依相關稅法規定,凡獎品(獎金)價值超過2萬元者,承辦單位得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之稅金。
十五、競賽保險:
(一)本競賽將為所有參加本競賽的參賽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範圍為苗栗縣全區,以保障所有參加人員,惟參賽者仍須於拍攝製作時自行注意安全,避免涉足危險場域或進行危險行為,至各景點進行拍攝時仍應留意現場告示牌,並遵守現場相關規定,以維護自身安全。
(二)若需申請公共意外責任險之相關理賠,申請者須符合本競賽參賽資格,並檢具本競賽之投稿作品(短片製作之完成品或半成品均可)做為參賽證明向本競賽小組提出申請。
(三)本競賽公共意外責任之認定將於申請人檢據相關證明提出申請後,由主辦單位會同相關單位,依據內政部頒訂之「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及相關公共意外責險之保險條約釐清公共意外之責任,並就申請者提出之參賽證明進行討論,確認符合本競賽徵件內容,方可辦理相關理賠程序(若只憑現場景點照片請恕無法做為本競賽之參賽證明)。
十六、個人資訊之使用
(一)參賽者提供之個人資訊,僅供本活動之各項實施、運作、廣告、行銷宣傳(包含網路平台、報章媒體等途徑)等用途,包括與競賽、獎金或獎狀寄送、參賽作品管理和優勝作品展示等相關通訊及其附加用途。
(二)參賽者需配合簽署本競賽活動之著作權授權暨同意書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十七、注意事項:
(一)報名表件請彌封完整並善加包裝,若因個人因素造成運送途中損壞、遺失、延遲等,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二)參賽作品送出前請再三確認各項規定,若未符合作品規格及相關規定者不予受理,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參賽者不得異議。
(三)報名表件及參賽作品經確認收到後,一律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保存檔案。
(四)參賽作品需為未曾公開發表、未曾獲得國內外競賽獎項之原創作品,且不得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
(五)參賽者同意將姓名授權予主辦單位作為本活動行銷宣傳使用,並於得獎(
含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佳作獎)確立後即視同將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及版權(包括且不限於專有重製權、專有公開口述、播送、上映、演出、展示權、專有改作、編輯權、專有出租權等)全部轉讓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無須通知或取得其同意。(備註:得獎獎金等同著作產權轉讓之報酬,得獎者應與主辦單位另簽訂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如附件。)
(六)如有徵用第三方之作品(如道具、配樂等)、已發表文字、訪談或影像紀錄等,需由第三方簽具著作權使用同意書,並同意主辦單位針對授權內容進行重製、編輯及發行。
(七)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之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牴觸任何有關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八)參賽者一經投稿確認均視同同意本簡章各項相關規定,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其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九)附件一為苗栗縣政府頒訂之「苗栗縣遙控無人機飛航暫行管理辦法」(已於106年12月15日公告並實施),參賽者進行無人機操作時需注意並遵守相關規定,若有違反或造成民眾、主辦單位之損失,參賽者須自行負擔全責,主辦單位亦得向其追究相關責任。
(十)附件二之「苗栗縣參考觀光資源」僅提供參賽者之拍攝參考,各景點及節慶實際開放時間依各景點單位頒定之公告為準,參賽者之拍攝題材不限於本表列景點,可多加自由發揮。
(十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布於主辦單位網站及本活動粉絲專頁,敬請密切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