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元宇宙百萬獎金計畫,開放報名囉!!!

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客家元宇宙百萬獎金計畫」
一、計畫緣起:
為獎勵客家元宇宙之創作,並結合客家元宇宙學界、業界之力量,徵選以客家為主題的新媒體作品,輔以各界專家經驗加持,共同將有潛力之客家新媒體作品推向國際參展,成為作品完成最後一哩路的推手。
二、活動內容:
(一)鼓勵影像創作者,藉由關注生活樣貌,運用AR/VR影像之技術,創作以客家為主題之作品,訴說客家文化意涵,並邀請各界專家一同為參賽作品的創作者提供支援,透過「導演與創作者」的合作,從創作者的角色出發,實踐創意,將青創作品的美與價值,傳達創作理念。
(二)計畫主題:以客家為主題,AR/VR之創作作品,不限創作形式。
(三)參加對象:
1.社會組: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得以個人或團隊形式參加,團隊成員至多5人。
2.學生組:
(1)具中華民國之國籍且經教育部認定之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得以個人或團隊形式參加,團隊成員至多5人。
(2)團隊成員3人以上,具中華民國之國籍且經教育部認定之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得以報名此組,每組至多1位指導老師。(例如:成員得有指導老師1名與學生3-4名為一組。)
3.作品具有原創性,若以團隊參選之聯合創作,應選定其中一位為團隊代表人,代表人亦為獎金受領人及納稅義務人。每位參賽者,皆需檢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如身份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同一參賽者可報名投稿作品最多1件(包含協作於不同團隊),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且以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且未授權於他人之作品為限,若發現有抄襲或模仿等違反著作權之問題,本基金會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5.得獎者未出席主辦單位舉辦之頒獎活動且未委託代理人出席者,取消得獎資格。
(四)本活動總獎金為新臺幣100萬元整,參賽作品經審核得獎後,由評審小組核定各該得獎作品之獎勵金額。
(五)參加比賽之作品其著作權人為參賽者,參賽者於得獎後應與本會簽署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同意書(每位得獎者皆須簽屬授權同意書,1人1份,共計5份),以利達成本計畫之目的,有助於宣傳客家文化,推廣客家文化應用於新媒體作品。
三、報名方式:
(一)每件參賽作品之報名費為新臺幣500元整。【匯款帳號】戶名: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銀行名稱:臺灣銀行亞矽創新分行;銀行帳號:(004)297001001369;請於備註欄註明「參賽人姓名」。
(二)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一份申請表(如附件1-1或1-2),若有填寫不實或不完整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評審。上傳之作品檔名請以創作者(團隊)、作品名稱依序填寫,例如:【創作者(團隊)】/作品名稱。
(三)在學學生身分證明:所有參賽者皆須提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需有當年度之註冊章),並請掃描合併成 1 個檔案後上傳。
(四)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同意書:本計畫之得獎者皆須簽屬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俾利後續計畫輔導之用。關於未得獎之作品,為尊重著作人之權利,本基金會將視其作品之目的、內容及範圍之可行性,另行與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人簽訂授權同意書。
(五)將參賽影片上傳至YouTube平臺後,於報名連結填寫網址。上傳YouTube平臺之作品[標題]需與報名表之[作品標題]相同。尚未公布評審結果前,瀏覽權限可設為[不公開],公布後需設為公開。
※請勿設定[私人],否則將無法觀看及進行評審作業。
(六)報名方式採線上填寫報名表(https://forms.gle/d22ma93R3m25rLsD6),填具作品名稱、參賽者(團隊之各團員)相關基本資料、作品存放之YouTube平臺網址、作品簡介(300 字以內)、匯款證明等欄位,即完成報名程序。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民國 111 年 8 月 31 日止。
五、作品規範:
(一)投稿作品以5分鐘以內的短影音為主,解析度為1280×720(HD畫質720p) (含)以上,能上傳至 YouTube之影片規格。
(二)影片須使用本國語言,如有對話應於影片中加上清楚可辨視之字幕。
(三)客家原生創意為主題,以AR/VR之技術創作之影像,格式為MP4,片長以5分鐘為限,檔案大小不得大於1GB。不符前述規定者,自動喪失參賽資格。
六、審查方式:
於民國111年8月底,成立5至7名由業界代表與專家學者組成之評審委員會,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評選出優秀作品。
七、審查標準;
(一)內容構思與敘事技巧(30%);配合主題、劇情敘事架構、劇情流暢度、內容創新與完整性等。
(二)創意表現(30%):影像拍攝、聲音(收音、配音、配樂、音效等)、影音剪輯技巧等。
(三)製作品質(20%):導演技巧、影片畫面、配樂、音效清晰,輔以字幕說明,人物表現及作品之創意綜合展現。
(四)正面教育意義(20%):內容之積極正面、對生活之熱忱及對教育之意義。
八、參賽須知:
(一)每位參賽者至多只能報名1組作品,多報者本基金會將不分組取消多出之資格作品。參賽者必須尊重評審結果,亦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二)得獎者需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提供個人身分證/學生證等證明文件,填寫獎金領據,相關事宜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三)本基金會保留一切作品與資料檢驗,以確認其符合參賽規則之權利。
(四)參加徵稿之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政治議題,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本基金會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品。
(五)本活動相關作品,如有利用詞曲等相關影音著作,需事先取得為本授權利用之權利或使用合法的創用 CC 授權之著作。
九、本基金會將協助輔導本計畫之得獎者,或者,與得獎者共同創作、修改其得獎作品後,將該得獎作品或輔導修正後之作品(即謂得獎者與本基金會共同創作所完成之著作)推向全國或國際參與競賽或展覽,以達到推廣客家文化以及促進新媒體運用客家文化之宗旨。
十、關於經本基金會協助輔導而完成之著作,由著作人與本基金會共同取得著作人格權,然由本基金會取得全部之著作財產權。惟為尊重著作權之權利,又為提倡智慧財產權之流通與運用,本基金會將無償授權著作人部分著作財產權,又該授權利用之範圍僅限於非營利教育目的之利用。關於部分財產權之範圍,於得獎後另行簽訂之同意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