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存款保險宣導短片及短文徵件活動辦法
一、目的:為宣導存款保險觀念,增進社會大眾對存款保險之瞭解、提升本公司之形象,特規劃舉辦「存款保險宣導短片及短文徵件活動規劃設計及執行」,並透過網路社群媒體及發送平面廣告海報等方式宣傳本徵件活動,以增加民眾對於存款保險的認識。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二)承辦單位: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三、收件期間:106年10月18日起至106年11月17日止
四、徵選文件別:「短片」及「短文」
五、徵選對象及資格:
(一)短片:
- 社會組:一般民眾;區分團體組及個人組。
- 校園組:報名參賽作者之著作人應為106年9月底前就學之高中(職)以上學生;區分為團體組及個人組。
註:每人、每團體限投1件作品,重複投件或有抄襲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二)短文:
在學學生,報名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應為106年9月底前就學之高中(職)以上學生。
註:校園組參賽者須繳交學生正反面照片,且學生證背面須蓋106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
六、徵選主題及規格:
(一)短片:
- 作品主題:凡與存款保險相關主題均可納入創作中
- 作品風格:活潑、生動、趣味具創意及教育意義,並呈現存款保險機制以彰顯金融穩定與賦予存款大眾安心之內涵。
- 作品規格:
- 片長30秒(含)至120秒。
- 電腦動畫或數位影音創作,2D、3D、flash、影片等類型不拘,不限創作工具軟體。
- 畫面尺寸為720×480像素以上。
- 輸出檔案格式:avi、mpg、mpg4。
- 輸出比例4:3。
- 將作品上傳至You Tube,並記錄「嵌入路徑」。
註:1. 作品規格未符合參賽辦法,或經發現為抄襲盜用他人作品,將予以取消
參賽資格。經評選獲獎者,亦取消其得獎資格。
- 所有參賽作品一稿不得多投,不論是否獲獎,一律不予退件。
(二)短文:
- 作品主題:
- 作品規格:短文字數300~600字(含標點符號)。
A.徵求民眾分享、撰述自己或周遭親友所發生與存保公司有關的溫馨小故事,存保公司自民國74年成立以來,始終陪伴在存款人身邊,保障存款人權益,包括輔導金融機構、協助平息擠兌、金融危機時穩定金融秩序…等,透過正向、溫暖的文字,傳達「中央存保,保障金融機構存款人權益、維護信用秩序,促進金融業務健全發展」之宗旨及「中央存保,有你真好」守護存款大眾形象。
B.短文主題鮮明、內容完整,無情色、暴力、血腥…等不良內容;並不得有抄襲之情事,若有違反者,將取消參賽資格,並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註:1. 每人限投1件,重複投件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七、評分標準:
【短片】總分100%
評選項目如下:
(一) 腳本創意:20%
(二) 主題內涵:30%
(三) 敘事方法:30%
(四) 拍攝剪輯技巧:20%
【短文】總分100%
評選項目如下:
(一) 內容50%:以能充分表達本次徵文之主題性
(二) 創意25%:含原創性、佈局巧思等
(三) 文辭25%:含整體流暢度、用字遣詞及表達能力等
八、獎勵方法:「短片」與「短文」各組錄取前3名各1名、佳作5名、最佳人氣獎5名,每位得獎人,由中央存款保險公司頒發獎狀、獎品及獎金,獎項內容如下:
(一)短片:
(1)社會團體組: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十萬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六萬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二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金新臺幣五千元、獎狀乙紙。
最佳人氣獎:獎金新臺幣二千元、ACER智慧運動錶乙只、獎狀乙紙。
(2)社會個人組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五萬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二萬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一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金新臺幣五千元、獎狀乙紙。
最佳人氣獎:獎金新臺幣二千元、ACER智慧運動錶乙只、獎狀乙紙。
(3)校園團體組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六萬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三萬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二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金新臺幣五千元、獎狀乙紙。
最佳人氣獎:獎金新臺幣二千元、ACER智慧運動錶乙只、獎狀乙紙。
(4)校園個人組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四萬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二萬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一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金新臺幣五千元、獎狀乙紙。
最佳人氣獎:獎金新臺幣二千元、ACER智慧運動錶乙只、獎狀乙紙。
註: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得獎者所得之獎金如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者,代扣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代扣20%稅金。
(二)短文: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二萬元、ASUS平板電腦乙臺、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一萬元、ASUS平板電腦乙臺、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八千元、ASUS平板電腦乙臺、獎狀乙紙。
佳作5名:獎金新臺幣五千元、獎狀乙紙。
最佳人氣獎5名:獎金新臺幣三千元、藍芽喇叭乙台、獎狀乙紙。
註: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得獎者所得之獎金如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者,代扣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代扣20%稅金。
(三)最佳人氣獎:
最佳人氣獎投票時間:106年11月20日起至106年11月27日止。 將於徵件活動報名截止後,由主辦單位彙整名單,並於106年11月20日公布於報名網站,始進行最佳人氣獎之票選,每一徵件組別得票數前五名,將獲得最佳人氣獎。
註:參賽作品若同時獲得多項獎項,參賽者應擇最優獎項進行請獎。
(四)最佳人氣獎票選活動:凡是參與最佳人氣獎投票者皆有抽獎資格。
最佳人氣獎投票時間:106年11月20日起至106年11月27日止,
並於106年12月1日前完成抽獎並公布於活動網站。
1、頭獎:ASUS平板電腦乙台,共計5名。
2、貳獎:威秀電影票乙張,共計30名。
九、報名方式:
本競賽採用線上報名進行,相關報名流程如下︰
1、線上報名:至獎金獵人網站上點選「馬上報名」,填寫基本資料。
2、參賽作品上傳:
短片:將影片上傳至You Tube,將連結複製於報名網站上即可。
短文:檔案以WORD檔格式上傳至報名網站。
3、報名完成
十、 注意事項:
(一)授權之人、機構單位及因法律規定承受主辦單位業務之法人、自然人,得將獲獎之參賽作品公開播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並得將獲獎之參賽作品重製、改作(包括但不限於光碟片型式、改作各種語版)。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取消活動之權利,相關事宜經主辦單位調整、變更後隨時公告於活動網站,參賽者自行上網留意。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二)參賽者請詳閱主辦單位所訂定之各項規範,並遵守比賽規則,參賽者若未遵守比賽規定則視同棄權,若為得獎者,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應歸還得獎之獎品等相關報酬。
(三)參賽作品若有不符規定或不齊全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四)參賽作品如未達到評審要求,獎項得為從缺。
(五)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六)參賽者需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並對參賽作品有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不得抄襲、模仿或侵犯他人權益。一旦經主辦單位查證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資格與得獎權利。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上之責任與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之損害。
(七)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一稿兩投之情形,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若得獎後遭舉發並查證屬實,將取消得獎資格。
(八)參賽作品限國內外未發表過之原創作品,若有違反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並應歸還獎狀、獎品及獎金。
(九)未經主辦單位同意,得獎者作品或類似作品不得再進行其他營利之行為。
(十)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其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若為得獎者,應歸還得獎之獎盃、獎狀、獎品等相關報酬,同時主辦單位將予以公告說明。
(十一)主辦單位可要求得獎者提供原始獲獎作品規格的影音檔案、腳本、說明文字與光碟等資料且不予退還,以進行國內外推廣、報導、展出之權利,並不限使用時間。參賽者一經投件,視為同意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十二)得獎者須簽署同意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機構單位及因法律規定承受主辦單位業務之法人、自然人,得將獲獎之參賽作品公開播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並得將獲獎之參賽作品重製、改作(包括但不限於光碟片型式、改作各種語版)。
十一、得獎名單公布:得獎人名單預計11月28日公布於獎金獵人網站,並另行舉辦頒獎典禮。
十二、聯絡方式:
連 絡 人:郭小姐
電 話:02-2913-5533#601
傳 真:02-2913-5532
地 址:23143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25號7樓
十三、其他:相關活動資訊可至獎金獵人網站(https://bhuntr.com/tw)上查詢。
活動連結: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competitionalias5660241508756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