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保組公告】109學年度學生健檢公告事項
一.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依據本校學校衛生保健法辦法第三條規定:「本校入(復)學第一及第三年應於規定日期接受健康檢查」。
*依據教育部學校衛生法第八條規定:「學校應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必要時,得辦理學生及教職員工臨時健康檢查或特定疾病檢查。
前項學生健康檢查之對象、項目、方法及其他相關事項之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二.有關健康檢查:
(一)檢查時間、對象:
時間:
9/8(二)~9/9(三) 上午9:00-12:00大學部及研究所新生及轉學生
下午13:30-16:30大學部及研究所新生及轉學生
9/15(二)~9/16(三) 上午9:00-12:00大學部及研究所舊生及轉學生
下午13:30-16:30大學部及研究所舊生及轉學生
地點:管院大樓1樓大廳
費 用:新台幣500元整(須現場繳費)
(二)檢查項目:
1.一般檢查:身高、體重、血壓、視力、聽力、口腔。
2.理學檢查:
頭部:淋巴腺、甲狀腺、其他。
胸部:心跳(跳/分)、心律不整、心雜音。
肺部:氣喘、其他。
腹部:肝脾腫大、其他。
脊柱四肢
皮膚
3.實驗室檢查:
(1)尿液:尿糖、尿蛋白、pH值、潛血。
(2)肝功能:麩草轉氨基酶(SGOT)、麩丙酮轉氨基酶(SGPT)。
(3)B型肝炎: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B型肝炎表面抗體(HBsAb)。
(4)腎功能:尿素氮(BUN)、肌酸酐(Crea)、尿酸(UA)。
(5)血脂肪:總膽固醇(T-CHOL)。
(6)血液常規檢查:紅血球數(RBC)、白血球數(WBC)、血小板數(PLt)、 血色素(Hb)、血球容積比、血球容積比(Hct)、平均血球血紅素(MCH)、平均血球血紅素濃度(MCHC)、 平均血球容積(MCV)。
4.胸部X光攝影(請避免穿著含亮片或金屬扣環之衣物,以免影響X光之判讀)。
(三)檢查須知:
1.新生健檢由導師生帶領至健檢會場檢查(轉學生也可以自行前往)。
2.依照每班分配的時間,準時參加健檢(時間請參考新生入學通知)。
3.若於本校健檢前三個月已在他院健檢者,請持健檢報告及本校健康檢查資料卡繳交至衛保組。
4.在此提醒您,為求血液檢驗值的準確性,敬請空腹(包含水)4-6小時後受檢,若因排定檢查時間因素(尤其是下午檢查學生),無法長時間忍受空腹時間者,可先行用餐,但需於抽血時告知抽血人員,註記於體檢單上(餐後幾小時)。謝謝您的配合!
5.若無法到校健檢者,請持本校健康檢查資料卡至公私立醫院,依教育部規定項目健檢,並於開學後兩週內交回衛保組。
宏恩醫院http://www.country.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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