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轉知】法務部炎夏漫活創意說畫活動

一、活動目的
本活動希望透過舉辦漫畫與創意短片徵選活動,鼓勵學生以漫畫特有的聯想、詼諧、幽默及創意短片製作之方式,引起學生對反詐騙、洗錢防制、反酒駕、反毒、反賄選及兒少性剝削犯罪預防議題的注意,建立正確認知並了解其危害,讓預防被害觀念向下扎根,達到預防犯罪、減少被害之目的。
二、徵件主題
(一) 反詐騙(如求職詐騙、解除分期付款、假冒民意代表、公眾人物、假投資、理財等)、洗錢防制(含線上遊戲詐騙、奪取(騙取)線上虛擬寶物或虛擬貨幣、擔任詐騙集團洗錢車手,出賣或提供個人銀行帳戶、提款卡、網路遊戲帳號和密碼給別人)。
(二) 反酒駕(例如:毒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關酒駕處罰的新規定等)。
(三) 反毒。
(四) 反賄選。
(五)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兒少性私密影像不拍攝、傳播、下載、留存) 。
三、相關單位
(一) 主辦單位:法務部。
(二) 協辦單位: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
(三) 執行單位:上多利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四、參賽資格:
凡對漫畫與短片創作有興趣之在學學生皆可參加,每組投稿件數不限,但得獎作品限一件並以最高得獎金額之獎項為主。
五、參賽組別:共分二大類,參賽組別以 112 學年之在學學籍為準。
(一) 漫畫創作類:
1. 國小一~三年級組。
2. 國小四~六年級組。
3. 國中組。
(二) 創意短片類:
1. 高中(職)組。
2. 大學(專)組。
六、徵件規格與取材參考
(一) 徵件規格
1. 漫畫類:
(1) 尺寸:須以數位圖檔遞件,並保留原始檔,上傳之檔案大小必須調整至 5MB以下,單張尺寸 2400*2400 像素。作品解析度:300 dpi(以上)。作品檔案格式:副檔名需為*.jpg、*.png 之檔案格式。
(2) 以圖畫紙四開(39×54 公分)創作或電腦繪圖均可,以電腦繪圖必須於報名資料中註明。單格、四格或多格之漫畫形式皆可。
(3) 作品頁數:限乙張完成,內容最多可4分格組成,內頁分格尺寸及方式不拘。
(4) 不限橫向縱向、平面,黑白或彩色皆可,創作媒材不限(水彩、油畫、蠟筆、彩色筆、水墨…等)。
2. 創意短片類:
(1) 參賽作品須為 112 年攝製完成,且未獲獎之作品。
(2) 參賽作品影片長度 3-5 分鐘(含片頭片尾)。
(3) 像素需至少為 1920(W)×1080(H)之 avi/mov/mpg/wmv/mp4 格式。
(4) 參賽作品須於 YouTube 資訊欄註明:片名、工作人員名單。
(5) 參賽作品之對白或旁白,須附上中文字幕,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未上字幕者,視為規格不符。
(6) 拍攝方式可採取真人演出或動畫形式,影片類型不限,亦可組隊參加(每隊最多 10 人)。
(7) 作品需符合本活動規範之條件及規格/格式,並成功上傳至 YouTube,務必在影片資訊設定為非公開並開放嵌入碼,線上報名時以影片網址為報名依據,且需保留影片連結及原始檔案至本活動公告得獎公布時止。
(8) 倘參賽作品入圍決選,參賽者須無條件配合執行單位要求,再提供參賽作品原始檔光碟數份(主辦單位將由專人聯繫相關事宜)。
(9) 得獎作品依承辦單位通知,於指定期限內繳交 30 秒得獎作品精華短片(附片名)。
(二) 取材可參考下列網站:
1. 法務部反毒大本營https://antidrug.moj.gov.tw
3. 交通部(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https://168.motc.gov.tw/theme/ndd
4. 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https://enc.moe.edu.tw
5.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影音專區)https://www.amlo.moj.gov.tw/1461/31062/1490/Lpsimplelist
6. 衛生福利部(宣傳影片)
七、評分占比
(一) 漫畫類:主題關聯性 45%、構圖創意佔 45%、文字表達佔 10%。
(二) 短片類:主題關聯性 45%、創意性 35%、表現手法與影片後製 20%。
八、報名繳交資料
(一) 參賽者投稿基本資料
(二) 漫畫類:
1. 手繪創作請將作品掃描或翻拍為清晰電子檔(需光線充足、細節清楚,否則將影響評分),將檔案上傳至活動網站並填寫報名資料,進行線上報名。電腦繪圖者則將檔案上傳至活動官網並線上報名即可。
2. 通過初選之作品須於接到通知 3 日內將作品原稿郵寄至上多利國際娛樂有限公司(法務部犯罪預防漫畫與短片徵件小組)收,逾期視同自行放棄決選參賽資格。
(三) 創意短片類:請至活動官網填寫報名資料,並附上 Youtube 影片網址(影片資訊需設為不公開並開放嵌入碼)
(四) 作品標題(中英不限,20 字內)
(五) 創作理念(中文,100 字內)、影片內容大綱(中文,300 字內)。
九、徵件報名期間
(一) 報名時間自112年9月1日(五)10:00 開始至112年10月10日(二)18:00止。
(二) 活動詳情及線上報名請至活動網站:
2. More 法狀元-兒童及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導網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tpmr.tw)
(三) 服務信箱:sunstory.tw@gmail.com
(四) 服務專線:02-27004519 吳小姐
十、獎項獎勵
(一) 漫畫創作:每組前三名各一名,佳作各十名。
1. 第一名:獎金八千元,獎狀一紙。
2. 第二名:獎金六千元,獎狀一紙。
3. 第三名:獎金五千元,獎狀一紙。
4. 佳 作:獎金一千元,獎狀一紙。
(二) 創意短片:每組前三名各一名,佳作各三名,網路人氣獎各一名。可個人或組隊參加(每隊最多 10 人)。
1. 第一名:獎金十萬元,獎狀一紙,團隊拍攝,隊員各頒發獎狀一紙。
2. 第二名:獎金五萬元,獎狀一紙,團隊拍攝,隊員各頒發獎狀一紙。
3. 第三名:獎金三萬元,獎狀一紙,團隊拍攝,隊員各頒發獎狀一紙。
4. 佳 作:獎金一萬元,獎狀一紙,團隊拍攝,隊員各頒發獎狀一紙。
5. 網路人氣獎:獎狀一紙,團隊拍攝,隊員各頒發獎狀一紙。
(三) 參賽學生:凡繳交作品參加徵件者,發給參賽證明一紙。作品入圍者,發給入圍證明一紙,惟二者不重複發給。
(四) 指導老師:
1. 凡指導學生繳交作品參加徵件者,致贈感謝狀一紙。
2. 指導學生之作品獲得各組前三名、佳作者,致贈獎狀一紙。
3. 前二者不重複發給。多位學生參賽僅發給名次最前面的一紙。
十一、注意事項
(一) 漫畫類作品內容不得出現有關作者個人之相關訊息或提示。
(二) 參賽作品評定後,得獎名單刊將登於競賽活動官網、法務部「MORE 法狀元」兒童及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導網粉絲頁 Facebook。
(三) 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還。
(四) 參選作品須為未曾獲獎者,且一稿不得二投或大圖輸出列印再著色,短片規格不符者,不得參加評選,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如經檢舉抄襲並查證屬實者,喪失參賽資格,並須返還得獎獎金、獎狀。
(五) 影片中所使用之素材(包含音效、音樂、動畫等),請務必自行於參賽前取得版權或合法使用權,並將授權書或證明資料一併附於報名資料內。
(六) 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 參加活動者所填寫的通訊聯絡方式(如 E-mail、地址、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八) 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