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臺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6月1日開放線上報名
活動目的:
鼓勵國際間學生創意設計交流,發掘新生代創意設計人才。
競賽主題:
Opportunity
Global Challenge
Design Opportunity
Design Opportunity
面對挑戰 選擇機會
整合資源 創造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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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資格:
限定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校學生(以網路截止報名時間為準,須為西元1987年5月29日之後出生,年齡30歲以內。女性申請人於申請年限之前曾有生育事實者,每胎得延長年限兩年)
※ 應屆畢業生(2017年6月畢業)及新生(2017年9月入學)皆可報名參加。
徵件需求:
能表達競賽主題「Opportunity」之創意設計。
參賽類別:
產品設計、視覺設計、數位動畫、廠商指定,共四類
報名費用:
免繳報名費
參賽時間表:
線上報名及參賽作品送件截止 | 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7月25日,臺北時間24:00(GMT+08:00) |
初選 | 2017年9月中旬 |
入圍名單公告並通知第二階段交件 | 2017年9月中旬 |
入圍者第二階段繳件截止日 | 相關訊息將與入圍名單一併公告 |
決選 | 2017年10月中旬 |
頒獎典禮暨獲獎作品展覽 | 2017年11月下旬 |
評選作業:
初選: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電子檔為依據,由評選委員會選出晉級決選的作品。
決選:產品設計類、視覺設計類及廠商指定類均以入圍者自行輸出之說明海報進行評選;數位動畫類以作品數位檔案進行評選。 評審標準:
以創意出發,力求突破,切合主題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設計。執行單位將邀請國內外不同領域專家組成初、決選評審團進行評選。
產品設計類:創意50%,切題性30%,圖面表達20% 視覺設計類:創意50%,切題性30%,構圖與美感20% 數位動畫類:創意50%,美感30%,切題性20% 廠商指定類:創意50%,量產可行性50% 頒發獎項:
產品設計、視覺設計與數位動畫類 年度大獎1名:獎金新台幣四十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紙 國際設計組織特別獎(16名):獎金新臺幣十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紙 廠商指定類: 看見台灣基金會「新食器時代-臺灣茶具設計」
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二十五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紙
銀獎(2名):獎金新台幣十五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紙
銅獎(4名) : 獎金新台幣六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紙
佳作(若干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一紙
※ 以上各獎項經決選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同一作品於同一年度曾在政府中央部會主辦之相關競賽或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之表列競賽項目中獲獎者,由決選評審小組擇優核定獎勵金額,不受前項獎金額度限制。獎盃與獎狀以教育部部長名義頒發,並於今年年底舉行頒獎典禮。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官方網站及國內外媒體,以提供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
關於參賽作品:
-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隊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 同一件作品不得跨類別重複投遞。
- 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
- 所有概念、文字、圖案、表格、照片、影片、語音、音樂、動畫等各種內容及所使用之程式無仿冒、抄襲或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著作權之情事。
關於參賽者:
- 同意接受並遵守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規範之行為,經查證屬實,活動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 尊重本獎評審小組之決議。
- 報名參賽時,同一作品已發表、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應於參賽聲明同意書註明,並主動告知教育部及本賽執行單位,作為政府頒發獎金之參考依據。
- 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程序之情事。
-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 前三名及廠商指定類得獎者請親至頒獎典禮受獎,需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旅費及來臺簽證相關手續費用。
關於得獎者:
- 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及展示之用。
- 在公告得獎三年內,得獎者與其得獎作品應配合由教育部所舉辦之相關展示與宣導活動,並保留作品原始檔案及資料,供教育部備查。
- 得獎獎金應依規定課稅。
- 得獎作品應同意無償、非專屬性授權教育部及本賽執行單位,使用參賽獲選作品圖片與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製作成視聽著作(影片)與數位形式檔案,提供教學、研究與公共服務用途之公開上映、公開播送與網路線上閱覽。若因教學研究之需求,教育部得重製該作品。本件授權不影響著作人對原著作之著作權及衍生著作權,並得為其他之專屬授權。
-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不得損害本獎之形象或精神。
- 廠商指定類首獎及優勝得獎作品廠商有權使用、生產、製造與出版相關事宜。
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參賽者及其作品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盃、獎狀及獎金:
參賽者及其作品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盃、獎狀及獎金:
- 未符合參賽資格。
-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經查證、審議,裁決應取消獲獎資格者。
-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害本獎之形象或精神者。
- 得獎者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或評審程序,經初選評審小組審議後認情節嚴重者。
※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變動之權利,本活動未竟事宜,依教育部函示規定及網站公布為準。有關爭議,經活動評審小組審議後,報教育部決定之。
更多詳細資訊及報名相關手續請至活動官網:http://www.tisd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