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台灣討拍》台灣精神—年輕世代影像徵件活動

View post on imgur.com

中華文化總會舉辦《2018台灣討拍》台灣精神—年輕世代影像徵件活動,希望透過青年世代活力的雙眼看見台灣,以鏡頭為心中的世界發聲,捕捉生命經驗裡多元的片刻,讓青年的視域,在土地發光,作伙一起鼓勵及感受我們的台灣。

一、徵件主題
以「自由」為創作主題。青春,是生命裡勇氣之眼。身體是自由的、心靈是自由的、島嶼是自由的。用您的眼光,綻放「自由」的精采,透過您的鏡頭,呈現島嶼「自由」的生命力。讓台灣的在地生活,因您年輕的目光,更加燦爛無比!

二、徵件對象
25歲以下之青年(西元1992年1月1日後出生者),不限國籍。須提供身分證或護照,若為在學學生請檢附在學證明。

三、評選方式
獎項由百位熱愛影像青年進行評選,最佳人氣影片由網路公開票選。(「台灣討拍」青年評選團甄選辦法如附件)。

四、影像類別及獎勵辦法:
1.劇情類:金獎一名(獎金20萬、獎狀乙紙/人)、銀獎一名(獎金8萬、獎狀乙紙/人)、銅獎一名(獎金5萬、獎狀乙紙/人)、入圍獎五名(獎狀乙紙/人)、最佳人氣影片獎一名(獎金1萬、獎狀乙紙/人)。
2.非劇情類:金獎一名(獎金20萬、獎狀乙紙/人)、銀獎一名(獎金8萬、獎狀乙紙/人)、銅獎一名(獎金5萬、獎狀乙紙/人)、入圍獎五名(獎狀乙紙/人)、最佳人氣影片獎一名(獎金1萬、獎狀乙紙/人)。
3.慢動作類:金獎一名(獎金5萬、獎狀乙紙/人)、銀獎一名(獎金3萬、獎狀乙紙/人)、銅獎一名(獎金1萬、獎狀乙紙/人)、入圍獎五名(獎狀乙紙/人)、最佳人氣影片獎一名(獎金1萬、獎狀乙紙/人)。

五、頒獎日期
預計八月下旬公布名單及頒獎典禮。

六、影像徵件方式
1. 受理時間:2018年5月22日至7月31日23時59分止(台北GMT+08:00)。
2. 影片規格及注意事項
– 劇情類 : 90秒內短片
– 非劇情類 : 90秒內短片
– 慢動作類 :捕捉精彩一瞬間放慢,放慢速度不限
a. 影片需上傳個人YouTube帳號,解析度為1920×1080pixels,MOV(ProRes422)為佳,H264(15mbps以上)並設定為公開。
b. 題目命名格式:不符合命名規定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作品中文或英文名稱】2018台灣討拍_作者真實姓名1/姓名2/姓名3
c. 不限攝影器材。可使用DV攝影機、數位相機、手機等任何影音器材拍攝。
d. 影片若有涉及個人肖像、景、物所有權等私人部分,均需經當事人同意。影片所使用之歌曲襯樂,需符合著作權相關法規規定,影片之內容不得有其他違背法令之情事。
3. 報名資料未於期限內檢附齊全或格式不符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4. 報名資料若有不實虛假之情形,將直接取消報名資格及獲選資格。

七、影像稿件注意事項
1. 經主辦單位及評審認定參賽作品未依本活動簡章之指定條件及格式進行投稿時,該參賽作品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2. 參賽作品不得有任何涉及色情暴力、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不雅等違反公序良俗之字眼或內容,及暗示參賽者身份之註記。
3. 主辦單位有權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選作業方式,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台灣討拍—2018台灣精神、年輕世代影像徵件」活動官方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4. 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得同意主辦單位得逕行將參賽作品使用於本活動之宣傳、發表…等,但獲獎作品及原稿之著作財產權歸屬參賽者與主辦單位共有。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可就得獎作品做任何形式之使用,參賽者除因獲勝所得之獎金外,不得嗣後以任何名義向主辦單位要求報酬、授權或賠償金等。
5. 參賽者之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原創,未曾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亦未以任何實體、數位等各種方式出版或發表,不得涉及頂替、抄襲、仿冒或重複作品參賽之情事,違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其涉及相關法律責任須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另得獎作品若經查明係抄襲他人作品,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6. 參賽者因違反比賽規定,所引起之任何法律糾紛及責任,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已善盡告知之義務,概不涉入。
7.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含)以上之得獎者,須由執行單位代扣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代扣20%),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免)繳憑單,另涉及有關其他法令規定須先行扣繳者,則依其規定辦法。

八、
參賽者同意遵守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正、補充,並公布於活動網站。凡報名參加本比賽者,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活動簡章中各條款內容,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簡章所述之各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