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你的創意被看見,資訊月全國海報徵選,十萬獎金夢想實現

:: 活動說明 ::

競賽方式:數位繪圖比賽

主辦單位: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活動精神:透過民眾的創意觀點,表達106年資訊月的主題訴求,以推廣全民資訊教育及提昇民眾資訊水準為目的。

活動主題:用科技實現夢想

主題說明:人因夢想而偉大,從小到大我們擁有許多夢想,想要環遊世界、想要成為明星、想要飛天遁地,想要突破各種限制,為了達到這些夢想,提供我們不斷努力前進的動力。
而科技的進步,協助人們實現以往許多無法達成的夢想。網路的出現讓我們隨時連結世界、手機的出現讓我們即時溝通即時分享、人工智慧、無人車、虛擬實境、機器人等最新科技都提供了實踐夢想的沃土,將許多的不可能變成可能。今年資訊月,就讓我們使用新科技,一起實現偉大的夢想!

展示地點: 台北106年12月6日~12月11日 世貿一館
台中106年12月15日~12月20日 大台中國際會展中心
高雄106年12月28日~107年1月21日 高雄國際會議中心
台南107年1月5日~1月9日 南紡展覽館

活動流程:初審→複審→決審→得獎公告&線上展覽→頒獎典禮

獎勵辦法

[ 第一名 ] 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第二名 ] 一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第三名 ] 一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佳 作 ] 二十名,博客來E-coupon禮金1000元及獎狀乙張

[指導老師獎] 前三名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感謝狀乙張及Canon數位相機乙台

※ 凡報名者可獲得有.設計 uDesign 150元折價金,繳件還可以參加抽獎,如數位繪圖板、智慧手錶、標籤機、設計雜誌等多項大禮等你拿,獎品價值高達20萬。

得獎作品表揚

一、第一名得獎作品為106年度資訊月展覽宣傳海報、全省巡迴。

二、第一名得獎作品為106年資訊月展覽相關設計物主視覺。

三、得獎作品將在「資訊月」網站及相關的宣傳資料中刊登。

四、得獎作品將收錄於《106訊月大會特刊》。

報名&收件期限

資格:歡迎全國民眾共襄盛舉

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8月1日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8月1日,當日郵戳為憑,亦歡迎親自送件。

收件地點:105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3樓 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收

活動聯絡人:張小姐 電話:(02)2577-4249 分機284

Email:itmonthposter@image.tca.org.tw

作品規格

海報為A1尺寸(59.4 X 84.1cm)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300dpi及CMYK四色印刷模式電腦繪圖之海報。

※ 獲獎海報,會以各式尺寸輸出呈現,請參賽者務必確認圖像處理之解析度。

上傳作品規格

尺寸:A4電腦繪圖

格式:JPG檔,(解析度為96dpi)

色彩模式:RGB

*檔案大小:1MB以內

*創作理念字數:300字左右

海報必備元素

1. 必須切合 106年 資訊月主題為構圖

2. 主辦單位: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 LOGO下載 eps psd )

3. 參觀時間: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6:00(免費參觀)

4. 展出時間/地點:

繳件作品規格

1.將作品輸出A4尺寸之彩色樣張(解析度為300dpi及CMYK四色印刷模式)。

2.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 ( 裱板大小為寬 28公分 × 長 48公分 ) 。

3.300字以內之創作理念,以字型微軟正黑體及大小16 編寫,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版面請力求清潔完整。

4.報名表格,請至網站填妥資料及列印,並黏貼裱板背面。

※ 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件數不限,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請分別裱於不同裱板,以利辨別,報名網頁也必須分別上傳電子檔作品。


繳件作品示意

評選標準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2.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3. 得獎作品須提供主辦單位電腦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4. 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5. 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 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6.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7. 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 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8.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 總額為限。

9.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20%稅額。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資訊月網站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