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傳播學院 104學年度入學學生學程證書申請

一、 新聞傳播學院有關學程之畢業資格經96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院務會議通過,修訂為「學生必須符合各系畢業學分之規定,始得畢業」,不硬性規定須修畢一外系學程,但學程仍然提供有興趣學生修習,凡修畢其規定學程學分,頒給學程證書。

二、 凡申請書繳交截止日前未繳交申請書者,視同當年度放棄申請學程證書資格。凡於截止時間前未繳交學程證書申請書者,視同放棄申請學程證書資格。(如不確定是否能夠如期畢業或是否能夠如期完成學程課程,請務必都先填寫學程證書申請書。)

三、 學程證書申請請於6/20中午前送系辦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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